中國共產黨新聞>>理論

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實踐探索和理論思考

──讀《賀國強黨建工作文集》

龔 真

2014年01月09日07:2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二、貫穿了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的改革精神

——整體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賀國強同志始終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堅定推動者。1988年時任山東省委常委、濟南市委書記的他就提出,要“把公開原則和競爭機制引入干部人事管理”。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后,賀國強同志更是為此投入了大量精力。在《從整體上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中,他認為,“改革越深入,難度就會越大,就越需要從整體上加以突破”。他還指出,要從三個層面整體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即“對已經出台的改革措施要抓好貫徹落實﹔對經過實踐檢驗確屬比較成熟的做法要及時轉化為法規性文件、適時集中出台﹔對亟待解決而難度又較大的一些問題要積極探索實踐”。黨的十六大到十七大期間,中央集中出台了兩批法規性文件,加上這期間制定的其他法規性文件,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規體系。

——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改革創新。賀國強同志深知推進改革創新對於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擔任中央紀委書記后,他提出要把“推進一批改革措施”作為中央紀委工作“五個一批”總體部署的重要內容,使改革創新成為十七屆中央紀委工作的鮮明特點。2010年,中央紀委在南京召開全國反腐倡廉建設創新經驗交流會,這是中央紀委恢復重建30多年來,第一次就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創新召開的全國性會議。他還積極探索紀檢監察工作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新途徑,按照中央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先后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開展了一系列監督檢查,形成了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他十分重視巡視工作創新,強調“巡視工作重在掌握實情、發現問題”、“合理確定巡視的范圍、內容和任務”、“不能面面俱到、漫天撒網”。十七屆中央紀委任期內,中央成立了由賀國強同志任組長的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機構更名為中央巡視機構,制定了《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巡視工作制度體系初步形成,全國性巡視監督網絡初步建立,巡視工作領域不斷拓展。

——重視和鼓勵基層進行改革創新。賀國強同志多次談到:“我有一個體會,如果隔一段時間不去基層,整天坐辦公室,就會感到工作沒有新思路,說話沒有新詞,寫文章沒有新意。一到基層,一接觸群眾,就會有豁然開朗的感覺。”他還指出,“我們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坐在辦公室思考很久的難題,基層往往有破解的辦法”。賀國強同志積極鼓勵基層大膽探索實踐,對一些創新做法,他總是積極肯定、大力推動,基層“黨員承諾制”、“制度加科技”反腐敗、“健全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等做法,都是在他的支持和倡導下得到推廣運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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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宏毅、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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