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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華:毛澤東與新中國的政治制度

2014年01月08日16:03   來源:當代中國史研究

二、建立並成功實施了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

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是否健全、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有完善而穩定的政黨制度。中國實行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毛澤東不僅為這一制度奠定了理論和政策基礎,而且做出了突出貢獻。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由歷史發展而來的”﹝7﹞。它孕育於民主革命時期,歷經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洗禮逐步走向成熟。20世紀以來的中國,孫中山仿效西方國家實行過多黨制,蔣介石搞過國民黨一黨獨裁,都以失敗告終。歷史表明,在中國,搞多黨制不行,搞一黨專政也不行。

毛澤東根據馬列主義的普遍真理,從中國的具體歷史和社會條件出發,提出了新民主主義歷史階段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思想,創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他指出:“中國無產階級應該懂得:他們自己雖然是一個最有覺悟性和最有組織性的階級,但是如果單憑自己一個階級的力量,是不能勝利的。而要勝利,他們就必須在各種不同的情形下團結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階級和階層,組織革命的統一戰線。”﹝2﹞(p645)在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建設中,毛澤東“既不贊成別的黨派的一黨專政,也不主張共產黨的一黨專政,而主張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聯合專政”。﹝2﹞(p760)在抗日戰爭中,中國共產黨與黨外民主人士和進步勢力建立的親密合作的關系,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打下了基礎。“共產黨主導”和“多黨派參與”的“三三制”政權形式,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政黨制度的雛形。

抗日戰爭勝利后,在中國共產黨的積極推動下,由包括國共兩黨和其他黨派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史稱舊政協)在重慶召開,這是多黨派的政治協商在中國政治發展中的第一次嘗試。在這期間,中共與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通力合作,互相配合,為爭取和平民主而共同奮斗。但蔣介石違背政協會議的精神,建立獨裁政府。為此,在毛澤東的主持下,1947年10月10日,中國共產黨提出了“組成民族統一戰線,打倒蔣介石獨裁政府,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中共同各民主黨派在反對蔣介石的獨裁、內戰政策,爭取建立新中國的共同斗爭中逐漸形成了風雨同舟、患難與共的合作關系。同時,民主黨派也通過對是非曲直的比較,覺悟有了空前提高。毛澤東說:“在抗日時期,乃至在日本投降后的一個時期,他們的覺悟都沒有達到這樣的程度。”﹝8﹞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五一勞動節口號,其中經毛澤東親自改寫的第五條,正式向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各社會賢達發出“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號召。﹝8﹞(p1349)各民主黨派代表人物積極響應,紛紛參與新政權的籌備工作。1949年1月22日,李濟深等55位民主人士聯合發表《對時局的意見》,表示願意在中共領導下為獨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國之早日實現而奮斗。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第一次以共同聲明的形式,公開而明確地表示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為建設新中國而共同努力。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格局由此形成。

1949年3月5日,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的報告中明確提出:“我黨同黨外民主人士長期合作的政策,必須在全黨思想上和工作上確定下來”,並再一次闡述了對民主黨派既團結又斗爭的方針:“從團結他們出發,對他們的錯誤和缺點進行認真的和適當的批評或斗爭,達到團結他們的目的。”﹝8﹞(p1437)這個講話,實際上提出並確立了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團結合作的方針,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的正式形成奠定了理論基礎。

1949年6月,由23個單位的代表134人組成的新政協籌備會成立,﹝9﹞毛澤東為籌備會常務委員會主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開始運作起來。9月21∼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正式確立。

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運用馬克思主義政黨學說,深刻總結國內外歷史教訓,在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方面的一大創造。這一制度既不同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多黨制,也有別於蘇聯的一黨制。“這是我國具體歷史條件和現實條件所決定的,也是我國政治制度中的一個特點和優點”,﹝10﹞其顯著特征和獨特優勢是: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各民主黨派不是在野黨或反對黨,而是同共產黨親密合作的友好黨和參政黨﹔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在國家重大問題上進行民主協商、科學決策,集中力量辦大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互相監督,促進共產黨領導的改善和參政黨建設的加強。這既避免了多黨競爭、相互傾軋造成的政治動蕩,又避免了一黨專制、缺少監督的弊端。

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毛澤東探索和基本回答了多黨合作的理論根據、基本原則、領導權、合作方式、相互關系等重大問題,為正式確定具有中國特色的政黨制度作了重要的准備。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特別是在創建人民政協和領導人民政協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毛澤東又對有關理論做了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保証了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實施。他先后擔任5年全國政協主席和22年名譽主席,為建立和健全人民政協的組織機制做了大量工作。建國任務完成后,特別是1954年全國人大召開后,對於人民政協是否保留、人民政協的重要基礎——民主黨派有無存在的必要有兩種不同的看法,由於毛澤東持堅決肯定的態度,才使人民政協這個經過歷史考驗的統一戰線組織形式得以延續下來。毛澤東先后兩次提出了多黨合作的基本方針。1950年2月,他明確表示,民主黨派不能解散,不但要繼續存在,而且要繼續發展。﹝11﹞他還對中央統戰部負責同志指出:要向大家說清楚,從長遠和整體看,必須要民主黨派。認為民主黨派是“一根頭發的功勞”、一根頭發拔去拔不去都一樣的說法是不對的。從他們背后聯系的人們看,就不是一根頭發而是一把頭發,不可藐視。﹝12﹞

“團結、建設、進步”是毛澤東根據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客觀情況確定的共產黨對民主黨派的基本方針。在這一方針指引下,民主黨派不僅鞏固和發展了各自的組織,而且積極參政議政,在國家政治和經濟文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56年4月,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的講話中強調:“究竟是一個黨好,還是幾個黨好?現在看來,恐怕是幾個黨好。不但過去如此,而且將來也可以如此,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13﹞他希望盡可能地調動民主黨派的積極性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據此,中共八大政治報告第一次以黨的文件形式確定了今后將“採取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14﹞1957年2月,毛澤東對“長期共存,互相監督”八字方針做了進一步闡述,認為“一個黨同一個人一樣,耳邊很需要聽到不同的聲音”﹔共產黨有了勞動人民、黨員群眾和民主黨派的共同監督,更為有益。﹝13﹞(p350)八字方針的提出使民主黨派深受鼓舞,被民主黨派稱為思想上的大解放、民主黨派新生命的開始,對於提高民主黨派的積極性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也為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成為一項長期的基本制度奠定了理論和政策基礎。在共產黨的幫助下,各民主黨派召開了代表大會,宣布接受共產黨的領導,積極參政議政。各民主黨派還鞏固和發展了自己的組織,1955年,民主黨派成員總數為39000人,比新中國成立初期的11000人增加了兩倍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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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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