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治體制改革 政治領域的十個政策突破
1、破解“同體監督”難題
《決定》摘錄: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點評:反腐機構的變化,體現了紀檢體制的改革與創新,體現了中央打擊腐敗的決心和力度。
2、官員怎樣被考評?
《決定》摘錄: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
點評:考核機制的根本性變化,會迫使地方官員不再一味強調GDP的數量和增速,而會努力提升GDP的質量。
3、政府有哪些權力?清單明明白白告訴你
《決定》摘錄: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
點評:“權力清單制度”是一項在實踐中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的措施,將方便公眾對政府權力的行使進行監督。
4、公務員晉升:條條大路通羅馬
《決定》摘錄:推進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挂鉤制度,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
點評:使最基層公務員不經過崗位調遣也能上升到高位,不要“千軍萬馬擠獨木橋”,解決了晉升的通道問題。
5、以權謀房?堅決遏制
《決定》摘錄:探索實行官邸制。
點評:官邸制,作為一種官員住房的制度,已在國外實施多年。在中國實行官邸制,有現實的意義。官邸制可以作為抑制國有資產流失和預防住房腐敗的一項措施。
6、怎樣選人用人?
《決定》摘錄:改進競爭性選拔干部辦法,改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機制,區分實施選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選拔方式,堅決糾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現象,用好各年齡段干部。
點評:國家治理,建設服務型政府和法治政府重在公務員隊伍建設。“競爭性選拔”,區分“選任制和委任制”,使人盡其才,能上能下,能進能出。
7、特權越來越少了
《決定》摘錄: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處佔用住房和辦公用房,不准超標准配備辦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違規配備公車,不准違規配備秘書,不准超規格警衛,不准超標准進行公務接待。
點評:通過統籌制定領導干部生活待遇標准,更好地規范公權力,防止特權滋生。
8、破壞生態?終身追究責任
《決定》摘錄: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點評:這表明中央對生態保護的重視,樹立了生態環境危害職責終身追究制。
9、財產公示從哪開始?
《決定》摘錄: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
點評:誰想獲得提拔重用,誰就應當把財產晾一晾。自身過得硬,經得起曝光,這樣的干部才叫素質過硬。
10、房產公開
《決定》摘錄: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產負債表,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台,推進部門信息共享。
點評:貪官多置房產是個較為普遍的現象。有了這個房產數據共享統一平台,貪官們害怕了。
人民論壇編輯部整理
舉世矚目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在政治體制方面,集中了第四、第八至十的四個部分14個條目以及其他相應的論述,按照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研究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方案,向人們釋放了以更大勇氣和智慧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信號。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的政治體制改革,所涉及的范圍之廣、力度之大,可謂前所未有,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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