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城鄉發展一體化
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協調,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城鄉二元結構沒有根本改變,城鄉發展差距不斷拉大趨勢沒有根本扭轉。根本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
——習近平: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
影響農民的五個政策突破
1、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
《決定》摘錄: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點評: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這是一個重要的制度變化,但要真正實現土地自由流轉,恐怕還沒那麼快。——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黃益平
2、農民的土地權益
《決定》摘錄: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點評: 《決定》准確把握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平等發展權問題、市場經濟核心的產權問題,使我國城鄉統籌進入一個新時期。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顯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個方向。——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
3、農民財產性收入怎麼增加?
《決定》摘錄: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點評:無論是抵押、租賃還是買賣,宅基地的使用權能否做到完全交割?從眾多案例看,這個使用權的買賣是失效的。城裡人拿不到農民宅基地的真正使用權,即使買了也拿不到。《決定》出來之后,真正落實到具體的實踐中,要看司法層面根據什麼判定。——三農問題專家、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溫鐵軍
4、城市落戶放開了
《決定》摘錄: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點評:戶籍的改革,對於小城市應該是全面放開,小城市將來不需要限制戶口,中等城市有序放開,大城市合理確定落戶條件,特大城市可能需要嚴格控制。對中國戶籍制度改革能夠做到這樣也是不錯的,並且是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可能需要穩步的推進。——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勝軍
5、社保體系城鄉對接
《決定》摘錄: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
點評:這是非常好的制度設計,著眼於人的可持續發展,解決農村人口進城后的問題,對於他們身份轉變后的利益和待遇有一個兜底保障,逐漸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的不公平。——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教授段成榮
人民論壇編輯部整理
新型城鎮化如何破題?城鄉一體化如何真正實現?土地制度改革怎麼推進?《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正式公布,有諸多相關點。主要包括:
四位一體的“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確定了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新方向
此次十八屆三中全會,在總結過去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必須建立新機制,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從單純關注“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到“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從“以工補農”到“以工促農”,“工農互惠”,把工農放在更平等的地位上來看,城鄉關系從“以城帶鄉”到“城鄉一體”,更完成地表述了城鄉關系。
四位一體的“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確定了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新方向。以工促農,就是讓工業促進農業發展,為農業提供更多的資源和技術,帶動農業更好更快的發展。以城帶鄉,應該是讓更多的農民進城,帶動農村的發展。工農互惠,就是農業的發展與升級換代,同樣也能讓工業帶來更大的發展,他們的關系是互惠的,並不是單一的工補農問題。城鄉一體, 是糾正過分地發展城市導致的鄉村衰敗,城鄉其實是連在一起的,要把二者放在一起來配置資源,不存在消滅鄉村建設城市問題。要實現城鄉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需要中央和地方加大對“三農”的財政投入,推動農村綜合改革,將城鄉作為一個有機的發展整體進行規劃和整治,大力開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將公共服務向著城鄉均等化的目標發展,農民的收入不斷增加,生活質量不斷改善,城鄉一體化建設逐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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