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人類社會迄今為止還沒有沒有家庭的社會。家庭隨著社會的歷史變遷不斷生發出新的形態,也不斷調整著自己的功能,調整著內部及其與社會的關系。家庭關系、家庭結構是研究社會變遷的一個重要維度。一般而言,家庭關系是家庭成員之間涉及權利與義務、形式與情感的關系,它基於婚姻(夫妻)、血緣(親子)或法律(收養)而形成,與家庭結構、家庭功能和家庭生命周期等方面息息相關①。家庭結構是指家庭中成員的構成方式、比例關系和相互作用的狀態。家庭關系、家庭結構的變遷不僅對家庭生活的各個方面產生深刻影響,同時也靈敏地反映著社會變遷與時代特征。
中國擁有漫長而豐富的家庭史與社會史,近代以來更是經歷了劇烈而深刻的變革,在這個意義上,分析和理解中國家庭關系、家庭結構的變遷需要注意以下三點:一是從傳統到現代的歷史趨勢,這個趨勢使得中國家庭逐漸呈現出西方意義上的工業社會家庭關系的特征,但一部分家庭傳統的倫理觀、農業社會裡的家庭文化遺產等卻依然存在,與現代社會並存﹔二是兼具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特征的時代背景,雖然中國家庭的個體化和自主性在加強,但實際上家庭結構、家庭關系、家庭決策等依然受到國家政策的約束、甚至被國家計劃所決定﹔三是處於轉型期的社會的復雜性對家庭關系的投影,這使得當前以及今后的中國家庭關系具有更多的異質性和不確定性,也使得其中出現的新現象、新情況可能比主流現象更值得關注,因為它可能代表未來的演化趨勢。
傳統社會與傳統家庭的相互建構
中國古代家庭既是生活單位、又是生產單位。《說文解字》中,“家,居也”,從“宀”、從“豭”,意味著“家”不僅住人,而且養豬。兼具生活和生產功能是農業社會家庭的特征,這也使得中國古代社會更純粹地以家庭為單元、為基礎。在家庭生產中,“男耕女織”是一種基本形式,也是家庭生活、夫妻關系的一個縮影。這個縮影因為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基礎而得以延續,發展出了“男主內、女主外”模式,並逐漸由一種生理機制所決定的社會分工演化成為被社會機制所強化的家庭關系中的男女不平等。古代中國家庭的另一個縮影則是父權制,這一家庭制度與以儒家倫理為統治基石的社會制度達到了高度契合,決定了家庭關系的方方面面。父權制家庭首先是“三綱五常”的傳播者與實踐者,它將社會制度、規范與道德落實到家庭生活當中。
“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要求臣、子、妻要服從於君、父、夫﹔“五常”即“仁、義、禮、智、信”,在規范君臣關系、朋友關系的同時也對家庭裡的父子、兄弟、夫妻關系提出了要求。“三綱五常”將家庭關系與政治生活中的君臣關系、社會生活中的朋友關系進行了統一,把社會尊卑等級制度滲入到具體的家庭倫理中。其次,父權制家庭中的家庭關系充滿著不平等,在這一家庭制度下,要求以男性長輩或男性年長者為尊,因此在家庭內部的代際關系、同輩關系以及夫妻關系中,父親、兄長和丈夫擁有絕對的權威與權力,而家庭關系的不平等也作為社會教化的一部分在家庭內部成員之間傳遞、內化。由於家庭關系的不平等,父權制家庭中的男性家長掌握著懲罰權、教化權、財產管理權和婚姻決定權等等,丈夫能夠納妾、休妻,而女子地位低下,需遵守“三從”,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此外,家庭制度也決定了家庭結構,由於父權制家庭中家長的權威,成年子女需孝敬父母、侍奉公婆,因此多對夫妻、多代人同居的聯合家庭成為古代中國家庭的主要結構。
中國古代家庭的家庭關系、家庭規模、家庭結構在自然經濟和儒學傳統等多重作用下發展出了上述特征,當然這些特征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在不斷演化,家庭是社會的縮影,在某種意義上社會就是家庭的放大,始終從家庭與社會的相互關系、相互影響中理解家庭關系、家庭結構的變遷,是一條正確的認識途徑。傳統的中國社會極大地影響了中國傳統家庭的建構,中國的傳統家庭及其所表現出來的種種特征又深刻地影響了傳統的中國社會的形成,它們彼此相互作用、相互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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