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進程對中國傳統家庭的深刻影響
現代化主要在兩個方面對中國家庭傳統產生了深刻影響,一是經濟基礎,二是社會制度與道德風氣。晚清以來的戰爭與條約體系將中國卷入了全球市場,通商口岸城市經濟的發展與工業企業的初步建立使得小農經濟逐漸走向衰弱,農村家庭的生產功能也發生了變化,上海、青島等地的紡織工廠吸納了一批批來自於周邊農村的女工,這種現象使得部分地區的男耕女織模式不再,也改變了男主內、女主外的傳統形態和家庭關系。與悄然卻不可逆轉的經濟變遷相比,傳統與現代在社會道德方面的斗爭更為激烈,由於家庭是社會組成單元並且深受封建意識千年流弊的影響,而在這場斗爭中首當其沖。現代化對中國家庭傳統的變革以“平權”為中心,圍繞這個中心所進行的努力包括爭取男女平等、倡導婚姻自由、廢除家長制等等。現代化對我國傳統家庭關系的革命貫穿於近代以來民族國家的整個大變革時期,1898年戊戌變法時期的一系列活動,如大規模的廢纏足、興女學。1901年清末新政、特別是1905年科舉制度廢止后儒學的影響與控制進一步式微,新文化運動時期倡導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呼聲更是不絕於耳。
新中國的建立為現代新型家庭關系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條件:第一,男女平等得到根本肯定,1954年憲法即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為促進女性就業設置了大量服務性崗位﹔第二,延續根據地的規定,婚姻自由也得到明確保障,195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新中國的第一部法律,它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國家通過建立生產組織和政治組織進一步摧毀舊有的家庭制度,城市工廠、單位以及農村合作社將家庭的生產功能轉移到國家體制內,共產黨權威和國家權威代替了家長權威,家長對子女的教化權也收歸國家。在這些條件的保障下,中國家庭關系迅速“平權化”,代際之間和夫妻之間日趨平等。顯然,新中國成立后的制度變革和制度創新為我國傳統家庭轉型提供了強大動力。
作為一種變遷,現代化家庭所應具備的個體化與自主性直到改革開放后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充分顯現出來。城市個體經濟的發展與政治經濟體制改革,使得部分原先由單位承擔的撫養、教育、贍養功能分散到社會或回歸於家庭,家庭的私密性、自主性和重要性增強,呈現出更為徹底的現代化的姿態。於20世紀80年代初在農村開展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使得生產功能再次轉移到家庭,隨之而來的是家庭經濟自主性的增強以及家庭中心觀的回歸,而此后的整個城市化進程以及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使得無論在城市還是在農村,個人的經濟需求與情感需求更多地依賴市場、社會與家庭,而不再是國家體制。這個更為純粹的現代化時期孕育出了一些與西方接軌的新現象,既包括家庭規模進一步縮小、生育意願降低等由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改變,也包括深受自由化、個性化影響的丁克家庭、未婚同居、同性伴侶增多、離婚率上升。然而,新現象在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甚至驚恐后並沒有迅速成為主流,家庭關系依然同時被經濟、政治和傳統三種力量所共同塑造,而隨著政治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的削弱,傳統在某些方面與現代化達成了默契,這種默契主要體現為“孝”文化所延續的道德感。例如,雖然夫妻關系成為家庭關系的核心,但一些老人依然掌握部分家庭決策權並被認可,代際關系有時與夫妻關系一起成為雙核心。此外,傳統有時並不被認同但仍對家庭關系產生影響和壓力,如祖輩對孫輩數量和性別的偏好、家庭成員對同性伴侶的排斥、離婚對個人事業升遷的阻礙,等等,盡管它們的影響越來越弱。轉型期的中國社會使得傳統的部分遺產繼續尋找與現代社會發生關聯的契機,而與“轉型期”的傳統與現代並存這一事實同樣重要的是中國家庭所處的社會政治環境,這一環境下的中國家庭不僅隨著自然變遷而變遷,也深受以政策為表現形式的政治力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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