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政策的巨大影響
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制訂以來,無疑對中國的人口和發展問題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進入21世紀后,因獨生子女政策帶來的一味的隻控制人口數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國家嚴重的老齡化、未富先老的格局等問題突顯,與家庭相關的政策日益成為社會焦點,而中國的政治力量在這一變遷過程中顯得更為強大且具有延續性:一方面,國家對家庭仍然具有很強的控制力﹔另一方面,政府計劃、而不僅僅是市場經濟的發展造成了中國家庭的諸多新特征、新問題。改革開放前的中國家庭還呈現出兩個不同於西方意義上的現代化特征,其中之一便是本該私密的家庭場域曾經一度被高度政治化、社會化,新的政治意識形態替代了儒學傳統,同樣也滲透到家庭生活中。由於教化功能很大程度上交由學校、社會來完成,因此政治道德曾與家庭道德一起在家庭中並存,發展到極致時,斗爭取代了親密,階級關系取代家庭關系,文革時期因說錯話、站錯隊而被家庭成員檢舉告發、要求嚴懲的情況時有發生。當然,這個特征只是曇花一現。第二個特征是家庭在社會構成中的基礎性作用有所下降,因為社會和個人都日益倚賴以“單位”為代表的組織而非家庭。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制度的建立與成熟,家庭本該具備的功能大量外移,食堂、托兒所、敬老院等公共機構在人民公社化運動和大躍進之后部分地取代了家庭的撫養、教育、贍養乃至消費功能,盡管很長一段時間裡各項功能都隻能維持在很低的水平。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體制改革的深入,家庭有了更多的自主權,其重要性也在增強,家庭與單位共同成為社會的組成單元。雖然實際上計劃的影響並未完全消除,例如很多單位至今依然負責退休職工的養老或者為職工子女提供教育資源等等,不過這主要被視為特定人群的特殊利益而不是對家庭自主性的抑制。
政治計劃的影響最為突出的表現是與家庭相關的具體政策,婚姻法、義務教育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等都位列其中,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生育政策。建國初期執行著不成文的鼓勵生育的政策,例如禁止非法打胎、嚴禁絕育等﹔50年代末期馬寅初指出應該計劃控制人口②,不久即受到政治批斗﹔60年代初期、特別是自然災害后補償性回升的人口出生率(1963年43.6‰)③使得計劃生育問題再次被擺上議程,已出現了“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大力倡導晚婚”等的群眾宣傳,但文革破壞了政策的實施。七十年代初期由於人口與經濟發展的失調,計劃生育政策變得十分迫切,至1980年計劃生育中的“晚、稀、少”發展為“晚婚、晚育、少生、優生”,而八十年代上半期進一步的人口壓力使得計劃生育政策更為緊縮,要求城鄉都嚴格執行“一孩政策”,對少數民族地區由不宣傳不提倡計劃生育改為實行比漢族寬鬆的計劃生育政策。在這一政策實施下,城市總和生育率下降到1.5以下,而在農村則阻力重重,其總和生育率依然將近3.0④。1984年以后,計劃生育政策進行了調整,例如農村適當放寬生育二胎的政策,指出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允許農村獨女戶夫婦間隔若干年后再生一個孩子。1991年以來採取的是穩定的計劃生育政策,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就此產生的有雙獨夫婦二胎政策等。近年來,人口紅利、老齡化、人口更替水平等問題引發了廣泛關注與討論,但計劃生育政策尚未根本改變。
計劃生育政策對中國家庭關系、家庭結構等方面產生了巨大影響,直接的有如“4-2-1”家庭結構、空巢家庭、收養問題、養老問題等。在家庭關系方面,人際關系趨於簡單化、家庭凝聚力增強,具體而言有以下影響:首先是同輩關系方面,獨生子女家庭中的孩子已經沒有了兄弟姐妹,核心家庭中的同輩關系消失,由此可能產生的是家庭內部同輩之間本該有的親密關系或競爭關系轉移到了擴大化家庭的堂兄弟表姐妹以及家庭生活之外的同學、朋友圈之中。同輩關系的消失對子女成長教育有所影響,例如關懷模式與人際交往模式,子女所接受的家庭情感可能完全來自於祖輩和父輩,而家庭場域也缺少訓練同輩關系的條件。獨生子女家庭的贍養異於傳統模式,家庭養老的責任落到唯一子女及其配偶身上。其次,代際關系出現了改變,原先子孫眾多但家長獨尊的局面被顛覆,在獨生子女家庭中,子女成為唯一,加之撫育成本上升,祖輩與父輩可能以唯一的子女為中心展開家庭生活,代際關系的重心下移,由此產生了隔代溺愛等問題。與此同時,社會經濟、大眾傳媒的迅速發展又加劇了代溝。隔代溺愛與代溝、服務下代的渴望與拒絕服務等就這樣不和諧的存在著。而另一方面,生育政策加劇了家庭養老能力的弱化,代際中的供求關系也有所改變,老年人對來自於子女的精神慰藉需求增加,但子女數量與社會生活的快節奏使得這種需求難以被滿足。空巢家庭則面臨著嚴峻的養老問題,獨生子女帶來的風險使得失獨家庭不斷增加,據相關統計顯示,2012年我國有百萬失獨家庭,每年新增7.6萬個失獨家庭,50歲以上失獨群體日益龐大﹔北京市共有3900個失獨家庭,其中涉及7746人,失獨問題已經越來越多地被社會和有關部門所關注。此外,生育政策對夫妻關系也有所影響,例如生孩數量與性別偏好的矛盾可能使得夫妻兩人承受來自長輩群體的壓力,對獨生子女教育理念的不同導致夫妻雙方甚至雙方家庭無法達成共識。
政策並不單獨奏效,它為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產生並執行,其作用也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緊密相連,甚至與傳統相關。以出生性別比為例,一方面是經濟發展、現代化觀念的深入以及撫養成本的上升使得夫妻雙方生孩意願下降,與此同時,生育政策將生孩數量控制在一個或兩個,生孩數量減少﹔另一方面有些地區的性別偏好並沒有發生改變,像快速城市化地區,轉為城市戶口后的夫婦雙方不再享有二胎優惠,但是性別偏好依然強烈,於是,有些家庭希望在意願傾向和政策規定的數量內實現性別偏好,加之技術手段的完善,人工選擇性別成為導致性別比失調的一個原因。此外,由於轉型期社會的不確定性和高風險,部分家庭試圖生育更多孩子以避免失獨風險、或者實現生孩數的自主性而選擇赴港產子、赴美產子。
實現中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所面臨的重大問題,無不與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密切相關,在人口問題上的任何失誤,都將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難以逆轉的長期影響。人口問題首先反映在家庭關系、家庭結構上,應當將此作為一個極為重要的政策調整信號,使人口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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