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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再發力

2013年11月13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再發力 政府職能 加快轉,切實轉

  把下放的權限接住、接好

  浙江德清縣縣長 胡國榮

  要改變過去那種重審批、輕監管的方式,在減少審批、下放權力的同時,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解決這些問題上來,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

  十八屆三中全會剛閉幕,有句話讓我印象深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意味著政府職能必須加快轉變,而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突破口,改革力度會進一步加大。

  浙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直力度很大,突出表現在先人一步的簡政放權。職權下放,對我們基層一個縣來說,除了歡迎,也增加了幾分壓力,因為擴權也意味著責任更大。

  首先要把省裡下放的審批事項接住接好。在縣級層面也要做好“減法”,積極探索提高審批效率的方式方法。我們提出要做到三個“減少”,即減少審批前置、減少審批環節、減少審批時間。通過一系列的審批流程再造,創新聯審聯辦審批模式,實現“政府投資項目部門審批時間60天,企業投資項目流程審批100天”的目標。

  其次要真正把縣級政府該放的權力切實放下去。浙江經濟發達,許多鄉鎮人口十幾萬,市場主體幾萬個。我們提出,凡是可通過委托授權等方式放權給鄉、鎮管理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下放審批權限。比如,我縣新市鎮就建立了行政服務分中心,方便群眾和企業就近辦事。實踐中,我們也發現有些鄉鎮並不願接受。為什麼呢?這裡有一個權力運行需要制度配套的問題。比如鎮裡要成立環保所,對環保事項有事前審批、現場監察、企業項目選址這些功能,不給錢,沒有人,這些問題怎麼解決得了?所以我們不能一放了之,必須理順財權和事權的關系,在權力下放的同時,必須保証鄉鎮有錢辦事、有人辦事。

  再次要把縣級政府該管的事情管起來、管到位。目前在農村,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問題還比較突出,怎麼讓老百姓吃得放心、讓生態環境不斷改善,這些必須管起來管到位。我們要改變過去那種重審批、輕監管的方式,在減少審批、下放權力的同時,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解決這些問題上來,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確保食品安全,加強環境保護,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社會公正。

  本報記者 顧 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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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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