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小微企業仍面臨五種生存困境,需努力去解決
記 者:今年以來,我國實體經濟增速繼續放緩,企業經營困難加劇,其中小微企業更是“壓力山大”,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渠道窄、融資服務單一化等問題依舊凸顯。您覺得,本輪改革如何利好小微企業、促進創業熱情迸發?
辜勝阻:當前,民營小微企業仍然面臨融資貴、用工難、成本高、稅負重、利潤薄五種生存困境,需要努力去解決。一是十分嚴峻的“融資貴”。大量小微企業在資金短缺困境下,因資產抵押品不足、經營狀況不穩定等原因,難以從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全國工商聯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90%以上的小微企業未曾從金融機構獲得過貸款。大量難以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取貸款的小微企業求助於民間借貸時面臨高利率問題。一些地方,民間借貸的平均利率在30%左右。二是更加突出的“用工荒”。隨著我國人口結構不斷發生改變,農村剩余勞動力供給總量減少,用工短缺逐漸趨於常態化和普遍化。三是全面進入“高成本”時代。受勞動力、資金、土地、原材料、資源環境等成本因素影響,企業生產成本快速上升,正全面進入“高成本時代”。四是難以承受的“高稅負”。小企業需要繳納包括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流轉稅附加、印花稅、契稅等二十多種稅項。一些企業主反映,如果把各種隱性、顯性的稅加在一起,企業的平均稅負在40%以上。五是企業利潤“比刀片還薄”。市場的兩極分化使實體型企業成本不斷上升,利潤越來越薄。
十八大報告提出了要保証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三個平等”為核心內容的公平競爭理論。新一屆中央政府成立以后,國務院相關部門也在積極出台政策為民營中小微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能源開發、公用事業、服務業等領域放寬市場准入,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這些行業的市場競爭﹔對部分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繼續擴大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范圍﹔大幅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行政審批事項﹔積極推進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等,對於改善小微企業生存環境,促進小微企業成長具有積極意義。一些我們長期呼吁和建議的改革舉措有了回應。比如,對小微企業減稅免稅使其輕裝上陣,我們呼吁了8年,現在終於兌現了﹔鼓勵民間資本發展民營銀行我呼吁了10多年,今年也看見了積極進展。最新出台的對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政策,將惠及600萬戶小微企業。
我認為,緩解小微企業生存困境,政府需要進一步提高減稅減費力度,減輕企業負擔﹔要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有效緩解小微企業生存困境﹔要營造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的良好環境,推動實體經濟轉型升級。
一要進一步加大財稅支持,減輕企業稅負,讓實體型企業輕裝上陣。首先,要大規模減輕小微企業稅負,提高小微企業應對高成本的能力。其次,將結構性減稅與稅制改革相結合。第三,要規范政府收稅、收費行為,清理行政性收費,切實減輕企業繳費負擔。第四,要完善納稅服務,優化稅收環境,降低企業納稅成本和“隱形負擔”。
二要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困境。一方面,要大力促進民間資本發展草根金融,建立與企業構成相匹配的“門當戶對”的多層次金融體系,讓“草根金融”服務“草根經濟”。另一方面,要加快建設和改進投融資公共服務平台,為小微企業提供集約化、共享式服務,提高金融服務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三要營造鼓勵企業創新的發展環境,推動實體經濟轉型升級。首先,要營造“實業能致富,創新致大富”的環境,做強實體經濟﹔其次,要培育“寬容失敗、鼓勵冒險、兼容並包、寬鬆創業”的創新創業文化,讓創業創新的活力競相迸發﹔第三,要推動合作創新和發展平台經濟,構建創新聯盟,走出創新“自閉症”﹔第四,要實現技術創新與金融創新“雙輪”驅動。
金融改革應該先“主體多元化”,從供給端發力
記 者:新一輪經濟改革大幕徐徐開啟。多位專家認為,金融改革很可能充當新一輪經濟體制改革急先鋒,而本輪金改的顯著特點是將堅持市場化作為改革指針。您認為,金融改革在未來應如何發力、如何讓金融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辜勝阻:我國高度集中的金融體系與高度分散的企業體系之間不相適應,企業體系高度分散,中小微企業佔全國企業的99%以上,而金融體系卻高度集中,國有大中型銀行佔據大部分信貸資源。由於受到銀行“重大輕小”的規模歧視和“重公輕私”的所有制歧視,大量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出現融資難和融資貴。與此同時,由於投資渠道不暢,大量的民間資本出現投資難,找不到投資出路,大量涌向房地產、高利貸等領域。解決這一問題,根本舉措是讓民間資本能夠設立中小金融機構,構建和企業體系“門當戶對”的金融體系,讓大銀行支持大企業,小微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與大型銀行相比,中小型銀行不具備競爭大客戶的能力,可以專注於中小微客戶。如此不僅能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困難,也有利於緩解大量民間資本找不到投資渠道的問題。
金融改革是先“主體多元化”,還是先“利率市場化”,有不同觀點。我認為改革應該先“主體多元化”,先從供給端發力,然后在此基礎上,全面推進“利率市場化”。目前,金融領域,特別是在銀行業領域,市場主體主要還是以國有大中型銀行為主,民間資本主發起銀行的比重非常低。在供給不充分的情況下,先行利率市場化將使銀行處於強勢地位,增強大型銀行的定價能力,這對於面臨融資貴的小微企業是不利的。因此,要先通過構建多層次的股權投資體系、多層次的金字塔型的資本市場體系、多層次的商業銀行融資體系,先從供給端發力,來推進金融市場的主體多元化,在此基礎上推動利率的市場化。隻有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下,利率市場化才有利於緩解當前中小企業面臨的嚴重的“融資貴”問題。
我國金融體系最大問題是服務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草根經濟的草根金融、社區金融是最大的“短板”。金融改革的重心應鼓勵民間資本進軍此類金融機構,尤其是民營社區銀行。政府需要在法律地位、市場准入等方面營造平等競爭的制度環境,並加強對社區銀行等民間金融的市場監管,建立和完善社區銀行等民間金融的存款保險制度、退出機制、信息披露機制等相關的配套制度,有效控制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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