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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殿龍:從破解“執行難”入手 提升司法公信

2013年11月07日16:05   來源:廣西日報

原標題:從破解“執行難”入手 提升司法公信

切實解決執行難題,必須強化對特殊被執行主體的執行

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切實解決“執行難”,首先要求黨政機關作依法行政、嚴格守法的表率。黨政機關在參與民事經濟活動時,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維護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主動、積極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對全社會遵法、守法具有很強的示范效應,對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具有極強的導向作用,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意義重大。

切實解決執行難題,必須深化執行工作機制改革

綜合治理“執行難”,僅靠法院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從內外兩個方面創新機制、發揮各方面的積極因素。一方面,要創新完善執行外部機制。我國政府各職能部門都是法定的執法單位,都具有一定的行政執法權,現行約有80%以上的法律、95%以上的法規和規章,都由行政機關負責實施。解決“執行難”問題,需要動員各方面的力量,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應當發揮政治、體制優勢,緊緊依靠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支持和配合,積極探索構建“黨委政法委統一領導、各聯動部門積極參與、人民法院依法主辦”的執行工作新機制。應當把司法權與行政權的職能優勢結合起來,建立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執行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聯合打擊拒執犯罪協調配合機制、基層協助執行機制和信用懲戒機制,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執行救助制度等,形成強大的執行合力與震懾。另一方面,要努力完善法院內部聯動工作機制。強化法院“一盤棋”觀念,建立健全法院系統的執行工作體制機制和網絡,實現執行過程中的法院系統上下聯動,以及法院之間、法院與協助執行單位之間的左右橫向聯動。綜合考慮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的有效銜接,積極探索建立“立審執”協調配合機制。探索建立陽光執行工作機制,做到執行信息、執行過程、執行結果向當事人公開,向社會公開,對拒執“老賴”公開曝光,確保每一個司法案件公開、公正、透明,以公開促公正、立公信、樹權威。

切實解決執行難題,必須充分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執行工作效率

人民法院要適應信息科技的高速發展,大力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現代化網絡技術實現信息傳輸及信息共享,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四級聯網、具備快速反應機制,充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指揮”的基礎平台作用,通過與人民銀行、商業銀行以及公安、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建立“點對點”信息查控系統,實現信息互通共享,讓違法者、投機者無機可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建設試點工作部署,廣西今年在全區法院部署開展“改革創新年”活動,有序推進以執行指揮中心建設為重點的執行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全區法院依托執行指揮中心資源共享、反應迅捷、聯動執法的優勢,構建執行威懾網絡、完善反規避執行工作機制,解決一批重大疑難案件,以執行工作的實際效果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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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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