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面深化改革該從哪裡突破
■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為何應以加強法律制度建設作為突破口或重點任務
當前的第五輪改革,應以加強法律制度建設作為突破口或重點任務。這是基於對社會基本矛盾的新認識和對改革所處新階段的把握。
改革是為了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經過30多年來經濟的高速增長,我國已躍升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到現在,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內涵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如果說在過去30多年的改革中,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內涵主要是指推動生產力在量上的擴大,使生產力以更高的速度發展,那麼,現在,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內涵已經改變為不僅是推動生產力在量上的適度擴大,而且更重要的是促進生產力在質上的提高,使生產力以更高的質量發展,也就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把推動發展的立足點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
“使生產力以更高的質量發展”,要比“使生產力以更高的速度發展”更困難、更復雜、更艱巨。使生產力以更高的速度發展,主要是通過改革,掃除權力過於集中的原有體制的束縛,發揮市場經濟的活力,就可以做到。當然,這也並不容易。而使生產力以更高的質量發展,不僅要通過改革繼續掃除原有體制的束縛,而且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和初步完善之后,通過改革構建起一整套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保障體系。正如鄧小平1992年南方談話中曾高瞻遠矚地指出的:“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這個制度下的方針、政策,也將更加定型化。”而在一整套制度保障體系中,最定型化、最有權威、最有效力的,就是法律制度保障體系。這也就是要求市場經濟向著更高的發育和成熟程度升級。
為了使生產力以更高的質量發展,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市場經濟的積極作用,這就要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地位和權益,保障正常的市場競爭,保障市場主體合法的經營收益,從而在更大程度、更廣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有效抑制市場經濟的消極作用,這就要約束市場主體履行法定的責任和義務,約束市場主體遵守市場競爭規則,約束市場主體維護他人正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要為追逐利潤而做出違法行為。要做到這兩個方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靠市場機制本身、靠政府的行政權力、靠一般的政策規定、靠普通的道德教育,都難以奏效,而必須靠一整套法律制度保障體系。法律制度具有規范性、權威性、強制性。規范性是指,以法律形式將市場主體的合法地位和權益定型化,將市場競爭規則定型化,將市場運行秩序定型化,可避免行政干預的隨意性和一些政策的易變性。權威性是指,法律規定為全社會所接受、所遵循,具有普遍的社會約束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和任何組織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強制性是指,一切違法行為都要予以追究,依法給予懲處。如果說行政權力是原有計劃經濟得以存在和發展的最高保障,那麼法律制度則是市場經濟得以存在和發展的最高保障。所以人們常說:“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
所以,我認為,第五輪改革應以加強法律制度建設作為突破口或重點任務,這是在當前新條件下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使生產力以更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市場經濟本身成熟程度升級的內在要求,是改革進入深水區、攻堅期,以法律規范方式有效調節各方面利益關系的內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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