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茂興
圍繞改善民生深化改革,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重點,從頂層優化制度安排,顯著增強我國民生保障能力
關注和改善民生是歷屆政府工作的一大特色和亮點。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各級政府要著力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質量,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經濟建設型政府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轉變。針對社會發展和民生領域的突出問題,把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與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機結合,加快解決收入分配問題,加快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加快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快發展面向民生的公益性社會服務,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更好地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進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圍繞老百姓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在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保障領域,加快改革,破解民生難題。民生,就業是基礎,收入是關鍵。要逐步構建起覆蓋全民、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網”。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上學難等尚未完全解決的問題,必須持續不斷地推進相關領域的改革。對已經初見成效的房地產調控,應當保持不放鬆,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完善保障房分配制度,令房價早日合理回歸。改進不同層級政府之間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事權和財權的劃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為各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努力解決區域之間、城鄉之間、不同群體之間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均衡的問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從當前來看,應加大對欠發達地區轉移支付力度,改變欠發達地區公共服務落后的狀況﹔從長遠看,應依靠體制創新,建立健全制度體系,以保障欠發達地區與發達地區擁有享受公共服務的同等權利和實現發展的同等機會。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