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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多重視角透析公民社會

2013年10月09日15:38   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核心提示: 公民社會歸根到底是一種內生的社會現象。我國公民社會的主體自始至終都是我國公民,公民社會建設是我國公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積極探索社會改革和社會建設的過程

歷史中的公民社會

公民社會是英文Civil Society的中譯詞,又譯“市民社會”或“民間社會”。作為一個在哲學、政治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法學等領域被廣泛使用的學術范疇,公民社會早在古希臘時代就已出現。西方先哲亞裡士多德被認為是這一范疇的首倡者。亞氏以后,西塞羅、阿奎那、洛克、盧梭、費爾巴哈等人從不同角度論及公民社會。黑格爾就公民社會留下了大量論述。馬克思則在批判繼承黑格爾相關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公民社會理論。葛蘭西、哈貝馬斯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公民社會理論。約翰·基恩甚至提出並探討了“社會主義公民社會”問題。

在漫長的歷史演進中,公民社會作為關於人類社會認知的一個范疇,可以說一直走在時代的前面。如同引領人類思想和社會進步的一把火炬,它從希臘城邦激辯的淬火中走出,經歷了羅馬深厚的法律文明、中世紀城市文明、宗教革命與政治變革的洗禮,經歷了資產階級革命與民主——共和的政治歷練,見証了東西方文明沖突和演變,目睹了20世紀后期此起彼伏的私有化浪潮,也迎來了被稱為“顏色革命”、“街頭革命”的新抗議時代。唯其如此,公民社會成為最易被“泛政治化”的范疇之一。

歷史給我們至少有兩點啟示:第一,公民社會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有著現實政治關懷的學術范疇。無論在古希臘,還是在黑格爾、馬克思、哈貝馬斯那裡,這一范疇都有著強烈的實踐性或政治意義。特別是在資產階級革命時代,公民社會成為新興資產階級戰勝封建等級制和農奴制的重要武器。用馬克思的話說,公民社會既是“批判的武器”,同時也是“武器的批判”。第二,公民社會是一個伴隨人類思想進步和實踐發展而逐漸成熟且越來越重要的范疇。隨著歷史的演進,公民社會的論爭經歷了一個由模糊而漸向清晰、由混亂而漸向有序、由分歧而漸向共識的過程﹔公民社會的外延從最初的城邦走向城市,進而走向整個社會﹔公民社會的內涵則從單純的“私”延伸到市場經濟,進而轉變到公共領域,成為社會公共性的代表。這一過程表明:對公民社會的認識隨著人類的發展進步特別是公民社會本身的展開而逐步深化,逐漸成熟,公民社會越來越成為人類社會自我認知的一個重要學術范疇。需要強調的是:公民社會這一范疇本身並不包含明顯的政治傾向或意識形態屬性。不能把公民社會簡單理解成一個政治范疇,特別是不應給公民社會簡單貼上意識形態的標簽而使之“泛政治化”。

理論上的公民社會

關於公民社會存在各種不同的解釋,因而形成許多理論。馬克思主義公民社會理論由馬克思本人提出,並經葛蘭西、哈貝馬斯等西方馬克思主義學者豐富與發展,形成較為完整的理論體系。其基本觀點包括:公民社會是一定歷史條件下人與人之間通過各類社會組織等交往形式構成的全部社會關系的總和﹔構成公民社會的各種社會組織具有非政府的、非市場的屬性,它們獨立於國家體系和市場體系之外,是自主的公民之間基於一定交往形式所形成的公共領域﹔這些公共領域具有公共性、民間性、多元性、法定性、開放性和共識性等特征。2004年,美國學者愛德華茲出版《公民社會》一書,系統整理了迄今為止關於公民社會的各種觀點和分歧,他將既有的公民社會觀點劃為三大類:強調結社生態、強調價值取向、強調公共領域。2006年,《中國社會科學》發表俞可平的一篇論文,將公民社會定義為“國家或政府系統、以及市場或企業系統之外的所有社會組織或民間關系的總和”,“是官方政治領域和市場領域之外的民間公共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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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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