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以公益為中心的公民社會價值體系開始起步。隨著各類公益事業的發展和公民志願行動的展開,以及富人慈善、企業社會責任及社會企業的探索,我國公民社會正在探索形成以公益為中心的社會價值體系。近年來特別是汶川地震以后,我國社會捐贈增長迅速,盡管受到2011年公信力危機的影響,但以公民為主體的個人捐贈、微公益等網絡捐贈持續高漲,非公募基金會發展突飛猛進。同時,各種形式的志願服務蓬勃興起,企業社會責任在包括民營企業、跨國公司的各類市場主體中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探索用市場機制解決社會問題並實現公益目標的社會企業方興未艾。這些表明,我國公民社會在價值這一向度上開始邁出以公益為中心的可喜一步。
第三,以政策倡導為主體的公民社會場域開始形成並發揮作用。一部分社會組織及其聯合行動積極倡導公共政策的改進,溫州打火機協會成功推動對抗歐盟的反傾銷聯合行動,綠家園志願者等30多家環保社會組織反對怒江建壩引起全社會的關注並催生了相關法規和政策修改﹔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以城市治理等公共管理為主題的公民協商對話平台,如杭州的“市民圓桌會議”、溫嶺的“民主懇談會”等。在網絡空間上,近年來蓬勃發展的IT技術帶動了微博、微信等網絡公共領域的發展,使得微博問政、網絡倡導成為信息時代最具影響力的公民社會場域。
此外,在各級政府大力推動的社會管理創新實踐中涌現出許多成功的經驗,如重慶巫溪通過大力發展村民互助組織構建和諧互動的“樂和家園”,河北肅寧通過發展黨、政、經、社四類組織探索鄉村重建的“四個覆蓋”,浙江溫州在社區社會組織中貫徹“無候選人”的直接選舉並探索“業主治理”的社區模式,廣東順德通過建設社會創新基地探索培育發展社會組織的新模式,烏坎則以對話方式化解官民沖突,走出了真正村民自治的大膽嘗試。這些表明,實踐中的社會管理創新也在積極助推公民社會的發展。
總之,我國公民社會已經起步並有了一定發展。盡管實踐中還有很多問題和困難,但以公民為主體的社會組織已成蓬勃發展之勢,公民的社會價值和社會場域也在積極生成並發揮作用,初步形成了我國改革開放格局下政治——行政體系、市場體系與公民社會體系共同發展的局面。
對公民社會的一些誤讀
對公民社會的誤讀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把公民社會誤讀為取消黨的領導的政治結社﹔二是把公民社會誤讀為資產階級或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三是把公民社會誤讀為強調乃至固化社會分層的“精英社會”﹔四是把公民社會誤讀為主張草根民權乃至劫富濟貧的“平民社會”﹔五是把公民社會誤讀為以街頭抗議為主的“暴民社會”﹔六是把公民社會誤讀為西方反華勢力進行政治滲透的工具。這些誤讀,一部分以論文、專著、評論等形式公開發表出來,大部分則並未公開發表,而是出現在各種內部報告、文件及會議上,因此很難展開公開的學術討論,但在相當程度上具有誤導輿論甚至誤導決策的作用。舉兩個例子簡要分析一下。
認為公民社會將取消黨的領導,不僅是對公民社會的誤解,也是缺乏政治自信和制度自信的表現。公民社會不是政治結社,與黨的領導分屬社會建設和政治領導兩個不同層面,在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同時探索公民社會建設,恰恰是近年來許多地方黨政部門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經驗。如廣東的深圳、順德,浙江的溫州、寧波,重慶巫溪、河北肅寧等許多地方,推進公民社會建設不僅緩解了長期緊張的黨群干群關系,還加強和改善了黨的領導。
認為公民社會是資產階級或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實際上誤讀了公民社會的本質屬性及其與政治意識形態或社會形態的關系。公民社會在本質上是包含社會組織、社會價值和社會場域三個不同向度的社會現象,既不是意識形態,更無法替代社會形態。有資本主義的公民社會,當然也應有社會主義的公民社會。公民社會存在於政治——行政體系和市場體系之間,是現代國家的基本架構之一。我們要建設現代國家,當然也包括建設一個具有現代意義並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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