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心鑒
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必須緊緊圍繞發展民主政治這一主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內容非常廣泛,凡涉及治黨治國治軍、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人民安危冷暖的事情,都是我國協商民主所應關注的內容。然而,對於人民政協來說,履行協商民主功能,最根本、最關鍵的,還是應當集聚到積極有效地推進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上來。否則,抓不住根本與關鍵,僅僅抓住一些具體的甚至是枝節性的問題進行協商,就失去了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主渠道”和“主陣地”的作用與意義。這是因為,人民政協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凝聚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共同治理國家、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政治形式。人民政協的根本職能就是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以及各界代表人士就黨和國家的重大政治問題和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政治權益問題開展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從而有效推進我國的政治民主和社會民主。
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必須積極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創新。當前無論從理論層面來看還是從實踐層面來看,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都亟待創新。如果說,對何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問題還處在初步探索之中的話,那麼可以說對何謂中國特色的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問題還尚未破題。黨的十八大關於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論述為創新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指明了基本方向,更深入更艱巨的創新與探索任務還在后面。當前,創新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起碼需要深入探討和理清以下若干基本問題:(1)在開展執政黨與參政黨民主協商中,如何發揮人民政協的制度化、主體性作用?(2)在黨委、政府重大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如何發揮人民政協“提前介入”、“主動協商”的作用?(3)開展專題協商,是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主要形式。如何進行高屋建瓴的制度設計與制度安排?(4)如何發揮政協委員的廣泛代表性,積極推動廣泛社會領域的民主協商?(5)人民政協內部的各類協商,包括界別協商、對口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等,如何更好地體現推進政治民主這一協商民主功能?以上問題,均須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探索,均須進行制度化設計與制度性構建。而最關鍵的,無疑在於能否圍繞政治民主這一主題積極有效地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創新。
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政治工程﹔創新與構建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制度,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當前可以從以下幾個環節突破和加強人民政協的協商民主制度建設:一是以加強制度化為主要方向,切實將政治協商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程序,作為各級政協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規范化和常態性的政治協商制度。二是以發揮主動性為關鍵環節,切實發揮人民政協在黨和國家重大事務協商中的主動性作用,主動出題目、做預案,主動圍繞協商議題開展調查研究,主動組織和安排各種民主協商活動。三是以增強有效性為根本目的,把政治協商活動真正變成黨和國家重大決策中不可忽缺的重要環節,把政治協商成果真正轉化為實現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不可替代的重要依據。實現以上三方面要求,既需要各級黨委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高度重視和認真組織,又需要各級政協對政治協商職能的切實履行和不斷改進。而無論是黨委對政治協商的高度重視,還是人民政協對政治協商的不斷改進,都需要站在國家政治制度和政治發展的層面認識協商民主,著力推進協商民主制度化,這是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的“主渠道”、“主陣地”功能和作用的基本前提。
(作者系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中國科學社會主義學會副會長,山東省人民政協理論研究會副會長,山東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濟南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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