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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奇:中國失地農民面臨四大難題
2013年08月05日13:27   來源:中國發展觀察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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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失地農民的嘆息

后顧之憂問題

農民之與土地如同希臘神話中的安泰之與大地,須臾不可分離。農民失去土地,后顧茫茫,憂心重重,當屬必然。

擔憂之一,有限的補償款花完了怎麼辦?和日本的“全面補償”、美國的“合理補償”、德國的“相當補償”、巴西的“公平補償”不同,中國的征地補償很大程度上隻能算是“象征性補償”,基本上都是按征用地的原用途予以補償,沒有考慮土地經營者使用權權益增值,標准過低,有的地方甚至以“零地價”出讓土地,“政府請客,百姓買單”。在本不合理的征地補償費中,國家和集體又截留了70%以上,真正落到農民手中的各種補償,有專家測算僅佔10%左右,按目前農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計算,隻能維持7年左右的生活﹔按目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計算,僅維持2年多的生活。有限的補償費花光之后,如果沒有穩定的工作,又身無長技,如何生存?

擔憂之二,社會保障什麼時候才能享受到市民待遇?由於我國城鄉社保制度存在很大差異,作為由村民向市民過渡的失地農民,社保狀況自然很不理想。據對失地農民抽樣調查,當問及他們在社保方面最擔心的是什麼時,他們回答醫療和養老。即便享受了社保,一些地方失地農民與當地市民“同城”卻不“同保”。比如醫療,失地農民的醫保卡隻能在社區使用,而市民可在全市通用。比如養老保險,市民有70歲的高齡卡,坐公交、逛公園都可免費﹔80歲老人有高齡補貼,失地農民則享受不到這些待遇。比如低保,有些地方不能做到應保盡保,失地農民的低保受“指標”限制,因為多一份低保,地方財政就多一份開支,失地農民需等待有了指標才能享受。

擔憂之三,子女長大怎麼辦?首先是子女教育問題,從農村的學校突然轉到城裡的學校,課程進度不同步,學習節奏不合拍。而且,受二元城鄉文化的影響,城裡同學往往瞧不起鄉下同學,有的學校干脆將“回遷”的學生單獨設班,以區別城裡的“貴族血統”。失地農民的子女幼小的心靈就要承受被受歧視的壓力。另外,非義務階段高昂的學費,失地農民難以負擔,子女大多讀了初中就外出打工,素質普遍低下,工資待遇難以提高,生活狀況難以改變,窮二代很可能傳導為窮三代,惡性循環。即使考上了大學,更難以承受每年過萬的學費,往往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就是一個貧困家庭的判決書。他們擔憂貧困的代際傳遞何日是盡頭。其次是住房問題。孩子小的時候,與自己住在一起,房子湊合,孩子大了,要結婚成家另立門戶,需重新買一套。有專家測算,城裡的房價,如果按種地收入需要從唐代種到現在,按普通的務工收入,也得從清朝干到現在。天價房使他們為子女“住有所居”的未來擔憂。

千方百計解決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理應提升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首先,應盡快建立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一是盡快把失地農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實現與城鎮社保的對接。資金來源可以在土地收益中切塊一部分,實行專門化管理。同時,教育和引導農民在獲得的征地補償中繳納部分資金,建立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二是通過預留土地調節金、財政預算、設立專項資金等途徑,籌集社會保障資金,將符合條件的失地農民全部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解決失地農民的基本生存問題。三是積極鼓勵社區養老事業的發展,在用地、基建、稅收、工商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扶持。同時,適度引導商業保險,利用商業保險機制為力所能及的失地農民提供更多層次的養老保障,使失地農民老有所靠、老有所養。四是為失地農民提供法律援助。失地農民與農民工、城鎮下崗失業工人以及貧困人口一樣同屬於社會弱勢群體,當合法權利遭受侵犯時,他們沒有足夠的能力支付行政救濟的成本(包括時間、金錢、必要的法律知識等)。媒體報道,89歲的雲南省政協原副主席幫助失地拆遷農民的新聞,引起較大的反響,失地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艱難由此可見一斑。

其次,落實失地農民子女的九年制義務教育。保障進城的失地農民子女,與城鎮居民的子女一視同仁,享受國家九年制義務教育所賦予的各項權利,防止失地農民的下一代成為新的城鎮失業群體。同時,建立專門的失地農民家庭子女教育資助制度,對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費進行部分或全額資助。加大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對失地農民二代優先考慮,確保有房居住。

作者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來源:中國發展觀察)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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