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解和克服突出的環境問題,一條基本途徑是建立環境產權制度,使人們認識到——
生態環境資源不能無償或廉價獲取
主持人:常修澤教授如何看王樹新書記提出的“誰污染誰補償,誰破壞誰治理”原則以及高平市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做法?
常修澤:高平市的做法實際上提出了建立環境產權制度的問題。我的觀點是,保護生態環境必須建立環境產權制度。從理論上看,環境產權制度是現代產權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很多人把產權僅僅理解為一種實物形態的東西,而環境資源這種無形之物可以無償或廉價獲取,環境產權制度因此被忽視。其實,按照產權經濟學關於產權是“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損的權利”的定義,環境領域也有“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損的權利”,就是說也有產權界定、產權交易、產權保護的問題。對於環境污染等外部性問題,除了由政府進行干預、對排污者征收環境污染稅,還應特別強調通過明晰產權關系來解決。從實踐上看,建立環境產權制度是緩解和克服當前突出的環境問題的一條基本途徑。為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中央明確提出了污染減排的約束性指標,但現實情況並不令人滿意。導致這種局面的原因非常復雜,其中環境產權制度尚未建立起來是一個重要原因。目前,我國正在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試點,這是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舉措。
主持人:您認為目前在環境產權制度方面存在哪些問題?
常修澤:主要存在三方面突出問題:在環境產權界定方面,突出問題是沒有清晰界定環境產權主體的經濟權利,存在環境貢獻者與環境受益者的利益非對稱性。有些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做了很多貢獻的地區和企業未能獲得與這種貢獻相對稱的收益,而那些享受到這種生態環境外溢收益的地區和企業卻沒有支付相應的費用。在環境產權交易方面,突出問題是價格制度問題。表現在價格的成本構成不完全,缺少了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成本。例如,絕大多數礦業企業沒有將礦區環境治理和閉坑后的生態恢復投入納入生產成本,否則其利潤就不會那麼豐厚。在環境產權保護方面,突出問題是對環境主體權利的保護不力。在很多情況下,環境產權主體處於虛置狀態,與此相關的處分權和收益權沒有得到充分體現,損害了產權主體的參與權、決策權和對補償收益的享有權。隨著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還草以及各種自然保護區和生態保護工程項目的展開,做好環境產權保護、建立生態補償和環境付費機制更為迫切。
主持人:那麼,按照“環境有價”的理念,我們應如何盡快建立環境產權制度,以平衡環境外部經濟的貢獻者、受益者以及相關方面之間的利益關系呢?
常修澤:首先,應做好環境產權的界定和保護工作。為創造良好環境作出貢獻的地區、企業和個人,應該獲得環境產權的收益﹔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地區、企業和個人,應該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其次,應促進環境產權的公平交易。在搞好污染排放總量控制的基礎上,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再次,應將環境成本納入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建立礦業企業礦區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的責任機制,強制企業從銷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礦山環境的恢復和生態補償,逐步使礦業企業合理負擔其開發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各種成本。
壓題照片:威海灣的美麗景色。 王曉光攝
嘉賓名片
常修澤:教授,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曾任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國家計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現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產權理論、經濟改革等。
劉國才:博士后,教授。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浙江省杭州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現任國家環保總局華東督查中心副主任。長期關注環境保護和污染減排問題,有較為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崔曰臣:中共山東省威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曾任山東省委組織部干事、副處長、處長,威海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市長。2002年3月起任中共威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王樹新:中共山西省高平市委書記。曾任中共山西省陽城縣委辦公室主任,中共晉城市委辦公廳副主任、副秘書長兼信息中心主任,中共高平市委副書記、市長。2005年7月起任中共高平市委書記,中共山西省委候補委員。
(人民日報20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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