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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談:城鎮化戶籍改革應減少限制條件
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與新京報社社長戴自更對話,談“城鎮化改革問題”
2013年07月16日08:13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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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在“城鎮化改革系列談”上,新京報社社長戴自更(左)和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右)進行對話。新京報記者 浦峰 攝

近日,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與新京報社聯合主辦“城鎮化改革系列談”特別節目。7月3日,節目舉行第一期活動。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與新京報社社長戴自更進行了對話。

兩人就我國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戶籍制度改革、新型城鎮化的內涵、新老市民利益關系協調、農民工進城后的就業問題與城市產業發展、地方實踐的經驗與借鑒等方面進行了探討。

李鐵認為,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民工市民化和城市可持續發展。

戴自更認為,城鎮化的核心不是為了GDP,而是要把提高市民、特別是農民享受公共服務的檔次當做目的。

城鄉二元制制約城鎮化發展

“中國的城鎮化不是那麼簡單,要解決農民進城過程中一系列的問題。”

戴自更:從去年十八大到今年的兩會,中央和國務院提出中國未來經濟發展的主要方向——城鎮化。李主任參與並見証了有關政策制定的過程。我先問一個問題,城鎮化具體有哪些內涵?

李鐵:城鎮化內涵實際上比較簡單,就是農民進城。中國的城鎮化不是那麼簡單,要解決農民進城過程中一系列的問題。

第一是如何通過一系列制度改革來解決農民進城以后和城鎮居民的平等化,這裡關鍵問題就涉及戶籍制度改革。

第二是農民進城要享受公共服務,享受居住、就業等方面的均等待遇。

所以,新型城鎮化內涵就兩個,首先是農民工市民化,第二個就是可持續發展。

戴自更:中國城鄉是二元結構,一種是農業人口,一種是非農業人口,長期分割造成壁壘,嚴重制約城鎮化的發展。前不久中央出台有關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大致是在中小城市放開戶籍制度,在中等城市有序地推進,在大城市方面有條件地放開,你覺得要解決這個問題,有什麼特別好的途徑?

李鐵:中小城市解決戶籍壁壘實際上早已經有政策。2000年中央11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就明確在縣級市以下,包括縣級市放開農民進城政策,農民們可以在農村保留自己的土地,保留自己的宅基地。到了2010年又進一步明確在地級市放寬,居住達到一定期限,有穩定的就業,繳納社保,隻要滿足這三項就可以進城。這幾個文件頒發以后,解決了中小城市當地農民進城落戶的政策限制問題。

現在看,當下戶籍制度改革面臨著幾方面的新問題:一是當地農民落戶已經不是主要矛盾,很多當地農民特別是近郊農民,因為有土地升值預期,有宅基地等,並不願意轉為城鎮戶口﹔二是本地人對外來人口也就是非本地戶籍農民進城普遍排斥﹔三是以城市行政等級確定戶改優先順序的思路不好操作。大中小型城市,人口規模不一樣,發展也不平衡,由於公共服務差別較大,涉及戶改的利益支出差別也大,“一刀切”的政策難以落實﹔四是外來人口所佔比重不同,改革的壓力也不同。有的城鎮人口倒挂,外來人口是本地人口的幾倍。這就很難放開落戶限制﹔五是大城市主城區和下轄區的外來人口如何區分﹔六是現在戶改設置的條件比較苛刻。例如以社保繳納年限為前提,就沒有考慮到我國有1億左右農民工屬於靈活就業,沒有地方繳納社保﹔七是各地戶改態度並不積極,沒有哪個城市願意主動放開落戶政策。這就牽扯到解決農民工進城,給地方政府多大空間的問題。把改革主動權交給地方,也直接影響到實施的效果。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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