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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調查
城鎮化:“化物”更要“化人”
——關於浙江省諸暨市店口鎮小城市培育試點的調查
調查人:郁建興 任澤濤
2013年06月25日08:34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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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點啟示

  近年來,店口以產業發展、人口集中、功能集成、要素集約為著力點,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培育經濟繁榮、社會進步、功能完備、生態文明、宜居宜業、社會和諧的小城市,構筑集聚能力強、帶動效應好、體制機制活、管理水平高的城市化發展新平台,業已取得顯著成效,為當前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借鑒。

  ⒈堅持產業先行的基本原則

  城鎮化的根本動力來源於經濟發展,而不能隻依靠行政力量推動。毫無疑問,產業發展是城鎮化的第一要義。這不僅因為隻有產業集聚才能促進人口集中、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就業進而帶來更高更穩定的收入,而且因為隻有產業發達才能為城市提供強有力的財政支持,為持續改善城市各項軟硬件設施提供保証。目前店口一方面大力推進第三產業加速發展,試圖通過新業態的構筑產生示范帶動效應﹔另一方面積極響應浙江省發展節能環保裝備的倡導,探索發展新興產業,拓展企業發展空間。

  ⒉落實教育、醫療、住房等方面保障,真正實現“農民市民化”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並實現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是新型城鎮化的基本要求。但是僅此還不夠,當代中國發展的康庄大道在於同步推進工業化、信息化、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推動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因此,必須在理念上作深刻變革,即從農民工市民化推進到農民市民化。換句話說,尤其是在小城市,必須創造條件實現全域城鎮化,使農民享有同樣舒適、便利的市民化生活方式,和市民一樣都享有同等的公民待遇。實現農民市民化或城鄉一體化的重心並不在於是否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劃分、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而在於真正落實戶口登記制度背后的教育、醫療、養老、低保、保障性住房以及土地利用等方面福利待遇的配套政策。

  ⒊促進新老市民的社會融合

  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既是我國當前社會建設與管理的重要議題,更是人口流入地政府面臨的重大現實問題。各地業已進行的探索多以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分治為基本框架,較少觸及新老市民社會融合問題。促進新老市民社會融合,首要工作固然是要在基本公共服務及部分非基本公共服務方面作出公平的制度性安排,使新老市民在民生保障、文化熏陶、政治待遇等方面享有平等權利。此外,還必須在嶄新的時代背景下重構新型城市管理體制和治理方式,通過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各界公眾廣泛參與,社會組織協同治理的模式共促融合、共創和諧。特別要按照現代城市管理的理念,重點加強社區建設,使各方力量都匯聚到社區這個治理平台上,來並形成合力。

  ⒋基於市場機制讓農民退出土地

  農民權益無疑要受到保護,即使對於進城落戶農民,其承包地和宅基地流轉或退出都要遵循自願原則。同時,農村土地的綜合整治和開發利用問題也必須妥善解決。在此過程中,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出路在於:一方面真正使土地使用權人成為土地的主人,盡快確立農民在此過程中的談判主體地位,變“要我改造拆遷”為“我要改造拆遷”﹔另一方面要遵循市場原則,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共享機制。目前,應該對符合規劃並已辦理確權登記手續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土地使用權流轉試點,探索試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模式和相關機制,探索建立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收益分配及相應的稅收調節機制。應該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參與開發經營,並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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