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關於科學技術的發展
中央重申,發展科學技術是一項首要國策,是工業化、現代化事業的重要動力。科技人才是國家的無價資源,科技領域知識分子是發展知識經濟的特殊源泉。投資發展科技人才,給予他們良好的待遇就是為推動可持續發展、提升民族的智慧和綜合實力而投資。黨和國家有責任制定培養、重用科技人才的特殊政策,發揮科技人才隊伍的創造潛力,推動科技真正成為使我國到2020年基本成為邁向現代化的工業國家、到21世紀中葉成為社會主義定向的現代化工業國家的關鍵動力和直接生產力。
黨的領導、國家的管理、社會力量的主動積極參與以及科學家的能力和心血為國家科技事業的發展發揮了決定性作用。要優先集中一切資源發展科學技術。國家有責任投資、鼓勵各類經濟成分參與發展科技基礎設施、配套發展社會科學、人文科學、自然科學和工藝技術等並為它們的發展創造條件。要主動加強研究,將企業和公共服務單位視為革新、應用和轉移技術的中心,視為科技市場最重要的橋梁紐帶。
中央要求要革新並提高各級黨委、政府對科學技術作用的認識,將應用與發展科學技術視為各部委、地方發展規劃、計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國家要對尖端科技干部、主持國家級科研任務的干部和優秀的年輕干部給予特殊的重用和待遇政策、機制。鼓勵並為赴海外留學的本科生、研究生回國工作創造條件。同時,要正確運用市場機制,有效革新、提高國家管理效能,制訂並落實國家大型科技項目任務。加強和發揮國家科學潛力﹔發展科技市場﹔主動、積極融入國際,吸引定居國外的越南專家、資源以及外國專家參與越南的科技項目。這其中革新國家管理、革新組織、活動和政策機制是突破環節。要著力優先解決計劃、投資、財政工作中的困難,特別是為科技活動發放和清算經費等問題。
六、關於制定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及
黨和國家主要領導職務干部規劃這是中央首次就這一問題頒布決議。中央強調,制定干部戰略規劃要從工業化、現代化時期的政治任務、黨建任務、建設和保衛祖國的任務出發,主動發現從實際工作中有潛力成長為領導管理干部的同志﹔重視出身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的干部﹔提高年輕干部、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優撫家庭子女干部、科技文化藝術類干部等的比例。制訂和落實規劃要在中央、政治局、書記處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確保民主集中、公正、透明、客觀的原則﹔將中央委員會、政治局、書記處及黨和國家主要領導職務干部規劃作為中央在全國黨代會上人事工作的基礎。
關於規劃方針,要落實“動態開放”原則,定期檢查監督,將不符合標准、條件的干部排除出規劃,同時及時補充新干部。進入規劃的人員應做好充分的准備,每個職務可以有幾個候選人,每一個人可以候選幾個職位。將各級主要領導規劃作為后備干部規劃的基礎,以后備干部規劃推動下一級主要領導規劃。為規劃內的干部體現自身能力、奉獻、奮斗精神和成長創造公正的條件和特殊的機制。將后備干部規劃工作視為黨的干部工作中的一項日常性工作。
納入規劃的干部應符合標准、條件。中央委員會的構成要實現三個年齡梯隊的結合,確保連續性、繼承性和發展性,具備合理的結構,確保全面領導。中央委員應是智慧、政治品質、道德、生活作風和工作能力方面的代表,具備較高威信,出色完成好當前的工作﹔具備戰略眼光、戰略思維、決斷能力和敏捷的思維,在領導、指導和協調中能掌控局面﹔能預判並提出解決各類黨和國家重大事件的方案﹔具有較高政治理論水平﹔有發掘和使用人才的能力﹔曾擔任過省、市或中央直屬部委的主要領導。黨和國家的主要領導職務應是黨內品質能力出色,有威信,具有凝聚、團結、說服能力,對政治、經濟、國防、安全、外交有著較為全面涉獵的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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