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盤點“非典”十年:公共治理體系變革
薛瀾 劉冰
2013年06月17日14:42   來源:學習時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我國公共治理體系的發展方向  
  當前,中國的改革開放已經進入到深水區,進一步的改革必將涉及方方面面的權力結構與切身利益。與此同時,國際形勢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全球性公共治理難題依然存在。所有這些,都給公共治理體系改革提出了更多任務與挑戰。
  首先,必須下大氣力構建“政府—市場—社會”相互結合的新時期公共治理體系。2013年,我國第7輪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首次在“政府—市場—社會”這樣一個更加宏觀的國家公共治理層面來考慮政府的職能轉變,把政府的行政職能,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以及人民群眾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的能力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而不僅僅是圍繞著政府自身來談政府改革。這種整體設計的思路符合國際公共管理改革的大趨勢,也符合中國改革發展的時代要求。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明確政府、市場、社會的定位及其互動關系,推動政府從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從發展型政府到規制型政府、從權力政府到責任政府的轉變。
  其次,要加快制度轉軌以適應規制型政府的建設。新一輪機構改革的簡政放權並不意味著政府權力的削弱,相反還應進一步加強監管和規制方面的權力。最近連續發生的多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必須加強監管規制,避免出現“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局面,保証市場和社會的活力與秩序共進。但目前中國的各類監管體系仍具有碎片化特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運動式治理的現象仍然存在,沒有從體制機制的根本上去考慮如何構建完善的社會監管體系。規制機構只是作為一般政府行政部門來設立,甚至有的把規制部門和發展部門放在同一個機構下。規制機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遠遠不能滿足規制的要求。可以說,我國能否成功實現從速度型發展到規制型發展的轉型,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相應的制度轉軌能否成功。規制型發展對經濟和社會的監管職能發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制部門的特殊定位與使命、賦予其相應的人力與財力資源,是完善中國現代規制體系的一個起點。
  再次,提升參與全球公共事務治理的能力刻不容緩。全球治理突破了以國別為基礎的公共事務治理模式,醞釀著新的國際秩序,最終會從模糊的全球層面內化到清晰的國家層面,具體化為各國的內政措施和本土上的跨國合作。與此同時,中國自身的發展也與國際形勢的關系越來越密切,全人類共同面對的挑戰也越來越成為中國發展的挑戰。雖然全球治理不可避免地摻雜著政治化的因素,但是大部分國際組織以問題為導向,依靠全球網絡、專家系統和專業數據庫,通過大規模的聯合作業,在知識整合和發展的基礎上構建政策。中國必須辨別政治性取向和專業化取向的區別,加快學習和適應全球治理的步伐,熟練掌握國際組織和多邊主義的運行機制,借助各種治理平台為國內的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在全球合作的基礎上形成及時而有效的政策應對機制,主動參與治理規則的制定,在全球事務中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責編:萬鵬、趙晶)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