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完善經濟政策。
一是產業政策:支持鼓勵類產業加快發展,控制限制類產業生產能力,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積極推進國家重大生產力布局規劃內的資源保障、重化工項目實施,支持西部特色優勢產業項目和重點產業高端化項目。加大“走出去”支持力度,提高企業對外投資便利化程度。
二是價格和收費政策: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全面推行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對能源消耗超過能耗(電耗)限額標准的實行懲罰性電價。完善污水、垃圾處理費政策,適當提高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和重金屬污染物排污收費標准。
三是財政政策:實施節能技術改造“以獎代補”政策,按形成的節能量給予獎勵﹔對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污染物減排能力建設給予財政補助﹔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施“以獎促治”政策。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採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節能產品,研究擴大綠色產品消費的補貼政策。加大對生態文明建設的財政資金投入,確保用於節能環保、循環經濟、生態修復等方面的財政支出的增長。財政部、發改委聯合開展以城市為平台的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建立和完善財政對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制度。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四是稅收政策:出台節能節水環保設備所得稅優惠政策,對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列入目錄的產品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稅額中抵扣。完善資源綜合利用所得稅、增值稅優惠政策,對列入綜合利用目錄的產品,實行收入減計10%的所得稅優惠﹔對不同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免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增值稅優惠。全面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允許企業新購入的機器設備所含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調整煤炭、原油、天然氣的資源稅稅額標准,調整不同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調整抑制“兩高”產品出口的稅收政策。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研究開征碳稅,研究抑制過度消費的稅收政策。
五是金融政策:推廣實施綠色信貸、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巨災保險等政策,推動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項目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進一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信貸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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