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度
所謂程度,是指關於建立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的心理准備和認識程度問題。現在,我們要求盡快建立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但是有沒有這個可能呢?這就需要分析大家的心理准備和認識程度問題。關於心理准備和認識程度,可以分兩個方面分析。一是老百姓方面。以往,公民可能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樣的政治約束制度,不太認識這樣的制度對於官員保持廉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實行改革開放后,外國的東西不斷通過我們的學者介紹進來了,傳播開了,老百姓就了解到這個制度是很管用的。現在,他們非常贊成建立和實行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而且,老百姓的心情甚至是急切的,如果我們的執政黨、我們的國家拖著不成,他們會有很大的意見。他們會認為,既然我們黨宣稱“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既然我們的干部是人民公仆、是勤政廉潔的,那為什麼連財產都不公開呢?同時,他們還會進一步說到,西方國家的官員都已經做到財產公開申報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難道社會主義國家還不能做到?老百姓會很想不通的。面對民意日益高漲的事實,執政黨和政府當然要有所作為,及時做出回應。
二是官員方面。以前官員對財產公開申報制度的認識也是不到位、不太贊成的。他們認為,這是自己的私密,有必要向社會公布嗎?但這幾年下來,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首先,他們認識到,作為公民,個人是有私密的。但是作為公共人物,既然從事的是公務活動,個人就不再是純粹的個人,而是和公共權力有關聯了,這樣,個人的一切包括財產在內就必須公開,這是作為公共人物的一個條件要求。其次,他們認識到,確實在公務員隊伍中出現了嚴重的貪腐情況,由於官員財產無須公布,給他們提供了很多自由、便利的空間,方便於進行權錢交易、收賄受賄。如果貪污受賄很容易,因為不會受到公開的有效監督制約,那麼很多人就會經不起誘惑的。所以,不堵住這樣的大漏洞,今后勢必還會出現更嚴重的貪腐事件。再次,他們認識到,十八大報告已經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三清”要求,當然就要使群眾相信干部是清正的。怎麼使群眾相信官員自身是清正的呢?還不如把官員自己的財產申報公布了為好。反過來說,財產不公開,對我們很多清正的官員是非常不利的。因為官員不公開財產,群眾就懷疑是不干淨的,官員自身即使是廉潔的,群眾也不相信,由此造成對整個公務員隊伍的普遍失信現象。基於以上情況,對於大多數官員來說,現在實行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已達成共識,已沒有障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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