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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規模化 農民職業化

關注家庭農場的“三大疑惑”

人民網記者  孫小靜  錢  偉

2013年03月20日08:5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李春風田頭歸來。一邊是田,一邊是豬棚。
  本報記者 孫小靜攝

春耕在即,關明和正在檢修機械。
  劉文生攝

制圖:蔡華偉

原題:家庭農場 正在探路(上):家庭農場,能否緩解種地矛盾

隨著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進城務工,“誰來種地”將成為長期縈繞在城鎮化進程中的關鍵問題之一。如何在維護糧食生產安全的同時不斷縮小城鄉差距,是個兩難選擇。

理論上講,農業規模化經營是走出這個困境的可行選擇,但這涉及土地權益分配這個牽一發動全身的總閘門。考慮到整體的經濟風險,以及並未完成徹底城鎮化的廣大農民工群體,農村土地集中的速度應當滯后於人口轉移的速度,才算穩妥,規模也不宜太大。

從實踐層面看,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的家庭農場,可能在釋放農業生產力和控制制度風險之間達成相對平衡——土地流轉對象為自耕農,可以限制集中土地搞非農產業的“挂羊頭賣狗肉”行為﹔流轉規模一般在200畝以下,期限在5到10年左右,還有村委會居中協調,政策風險相對可控。

近期,本報記者到上海鬆江、安徽郎溪探訪當地的家庭農場,觀察這一探索對農村利益格局帶來的變化。

——編  者  

新聞背景

什麼是家庭農場?

較早推行這一經營模式的上海鬆江區,提出了這樣的定義:家庭農場是指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家庭(一般為夫妻二人或同戶家庭勞力二三人)為生產單位,從事糧食、生豬養殖等生產活動的農業生產經營形式﹔家庭農場經營者是主要依靠家庭勞動力的自耕農。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在解讀2013年中央1號文件時,這樣定義家庭農場:以職業農民為主體,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專業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家庭農場有多少?

近年來,上海鬆江、湖北武漢、吉林延邊、浙江寧波、安徽郎溪等地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在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截至去年底,全國經營面積100畝以上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有270多萬戶﹔農業部確定的33個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地區,已有家庭農場6670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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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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