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 俊
2013年03月20日07:3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我國“三農”問題突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根本原因在於農村人口多、農民轉移不徹底、農業勞動生產率水平低。在目前的城鄉二元體制下,進城農民工沒有市民身份,不能與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不能在城市安居樂業。這種不徹底的農業人口轉移方式,起不到減少農民、使土地向務農勞動力穩定流轉集中的作用。隻有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減少農民、增加市民,從根本上改善城鄉資源配置,才能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和農產品市場規模,才能為發展現代農業、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創造條件。不僅如此,農民工市民化將創造巨大的投資和消費需求,為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長期動力。調查顯示,目前願意在城鎮定居的農民工高達91.2%,年齡越小的農民工越不願意回農村,隻有7.7%的新生代農民工願意回農村定居。這意味著以新生代為主的農民工留在城鎮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課題。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是大勢所趨。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應積極有序推進。一是落戶轉市民沉澱一批。加快改革戶籍制度,合理設置落戶條件,把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逐步轉為流入地居民。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向適宜開發的區域集聚,鼓勵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產業集聚和經濟條件較好的城鎮化地區吸納更多人口。二是常住均服務穩定一批。以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核心消除差別待遇,推動流動人口共享發展成果。對暫不符合落戶條件或沒有落戶意願又有常住需求的流動人口,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梯度賦權,逐步使他們在流入地居住期間享受與戶籍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權益。三是就近促轉移消化一批。通過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特別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和加強農產品主產區建設,就近消化一批農村富余勞動力。四是留鄉創新業吸附一批。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公共資源投入向農村傾斜力度,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支持流動人口返鄉就業創業,培養新型農民,讓留鄉人口安居樂業。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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