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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器識而后才藝”:推崇有擔當意識和包容能力的人
在政治生活中,一個人的德還體現在器識上。一個具有擔當意識和包容能力的人,才能真正稱得上是“器識宏偉”。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特別強調器識。在記唐代儒將裴行儉去世時,司馬光又追述其擔任吏部侍郎時“有知人之鑒”,通過裴行儉對包括“初唐四杰”在內的幾位年輕士子發展前途的判斷並得到應驗的事例,突出表達了“士之致遠者,當先器識而后才藝”的觀點。盡管裴行儉的所謂“知人之鑒”難免主觀武斷之嫌,甚至對“四杰”的這一段負面評價是否出自裴行儉也受到質疑,但司馬光對裴行儉的稱頌,以及對“先器識而后才藝”用人原則的推崇卻是顯而易見的。
司馬光看重器識,還體現在他對唐玄宗朝被人們稱為“伴食宰相”的盧懷慎的態度上。因為自己的同僚是被稱為“救時之相”的姚崇,氣場強大,才能突出,所以遇到事情,盧懷慎都推給姚崇去拿主意,只是每天和姚崇一起吃工作餐。司馬光記此事為:“懷慎與崇同為相,自以才不及崇,每事推之,時人謂之伴食宰相”。接著就為盧懷慎辯解,“崇,唐之賢相,懷慎與之同心戮力,以濟明皇太平之政,夫何罪哉!”司馬光並不認為盧懷慎是吃飯不干事的宰相,而是有氣度有容量的賢臣,是符合其“正直中和”標准的有德之人。他因此提出了同僚關系中的兩種不良傾向,“夫不肖用事,為其僚者,愛身保祿而從之,不顧國家之安危,是誠罪人也。賢智用事,為其僚者,愚惑以亂其治,專固以分其權,媢嫉以毀其功,愎戾以竊其名,是亦罪人也”。
在司馬光看來,實行集體宰相制的情況下,如果和心術不正、品行不端的同僚共事,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不顧國家安危、不講原則地附和他,以維持一種表面的和諧,這種人是應該批判的罪人。如果和你同僚的是賢者智者,你非要與其一爭高下,甚至不惜採取陰謀手段,對其進行擾亂、詆毀,以達到分其權、竊其名的目的,這同樣也是歷史的罪人。司馬光為盧懷慎辯解,強調的是,謙退也是一種氣量和器識,推功於賢智之人以維持一個團結協作的領導班子,而不是處處去出風頭搶角色,因此而被人們不冷不熱地譏諷一句“伴食宰相”,這也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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