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簡化的可能性。祖先發揮聰明才智,造字有了規律,但並不是限制我們創新,有所成就但也有不足,后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應該發揮聰明才智,發現新的規律,有新的創造與改進。新中國第一批簡化字就創造了不少新形式:比如省略原字形中部分結構,以剩余部分作字(條—條)﹔改變漢字局部達到簡化(如觀—觀變聲旁,骯—骯變形旁,棗—棗局部換符)﹔整字換符(東—東行草楷化,蓆—席異體選用)﹔改變構造材料或造字方法(涙—淚變形聲字為會意字)等。這些改法都有根據有創意,簡化並不突兀。比如繁體字的書、畵、晝很難分清,而簡體字的書、畫、晝,則一目了然,孰優孰劣不言而喻。先人有先人的智慧,先人也有先人的不足與局限,傳統不是讓后人用來固守的,而是讓后人用來發展的,傳統未必全是精粹。魯迅先生就說過八股是蠢笨的產物,他還曾形象地說,鸞、鑿這兩個字,“去叫孩子寫,非練習半年六月,是很難寫在半寸見方的格子裡面的”。字造得這麼復雜雖有其歷史原因,但今天來看,已沒有這種必要,隻有簡化才能精致靈巧,清晰疏朗,易學易用。
第三,已有成功經驗可以借鑒。即整體規劃,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專家集思廣益,總結提高。這些年來民間創造和使用了不少新的簡化字,有的很智慧很好看,已經成熟。1977年的“二簡”方案不宜全盤否定,其中有部分字簡化得好,可以正式使用予以推廣。人民群眾有無限的創造力,如果問計於民,包括征求海外華人的意見,一定會有很多精彩的簡化方案,讓漢字易識、易記、易寫、易學。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網總編輯﹔中國社會科學網首席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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