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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凱:校正利益格局需要深化政治改革
汪玉凱
2013年03月05日09:53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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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汪玉凱

公眾廣泛關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雖然在前不久出台,但如果出台一個不痛不痒的改革方案,意義也不大。因為在整個社會利益格局發生重大扭曲的條件下,僅僅靠出台一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是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換句話說,解決中國的社會利益格局被扭曲,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有經濟方面的改革,更要有政治方面的改革。
  利益格局的政治學釋義  
  第一,為了說明問題,我們首先要從“利益格局”這一基本分析概念的界定入手。在筆者看來,所謂利益格局是指在一定社會和制度環境下形成的以經濟利益為主、以社會財富佔有多寡為主要表現形式的社會利益形態。不同的利益格局可以形成不同的社會利益形態。從人類發展的歷史看,盡管不同時代的具體利益格局的表現形式千差萬別,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社會利益形態也有很大不同,但總體上不外乎兩大類:一類是理性或者相對合理的利益格局,以此為基礎可以形成友善的社會利益形態﹔二是非理性或者不合理的利益格局,以此為基礎可以形成惡劣的社會利益形態。利益格局及其社會利益形態對社會和社會成員的影響極為深刻:一個理性合理的利益格局所形成的友善社會利益形態,是社會良性發展、社會和諧的穩定器﹔反之,一個非理性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及其惡劣的社會利益形態,卻是社會不穩定甚至動亂的重要根源。利益格局問題絕不簡單是一個經濟問題,而是一個復雜的政治問題。
  第二,影響利益格局的“三個變量”。不管是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和社會價值,決定利益格局的基本形態,主要有三大要素:一是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性﹔二是公共政策的公平正義性﹔三是對公權力約束的有效性。這三個因素決定一個社會是理性友善的利益格局還是非理性的惡性利益格局,這三個變量中任何一個變量發生變化都會對整體利益格局產生深刻的影響。
  第三,“三個變量”與“四種不同的利益格局”的內在關系。如果仔細觀察和研究一個社會利益格局的形態,就會發現,上述“三個變量”中每一種變量發生變化以后,都會對整個結構產生影響。從人類經濟現象的演變看,“三個變量”的相互消長可能會造成四種不同的利益格局形態。第一種:良性和諧的社會利益格局。其主要表現是,收入分配制度本身比較合理,政府的公共政策能體現公平正義,公權力的行使能夠被有效地控制和約束。上述現象說明,這“三個變量”都在一定的制度和社會價值下,被控制在較為合理的范圍之內,整體上就會呈現出一種良性和諧的社會利益格局。如果和經濟學上的基尼系數相對應——當然這個對應不一定准確,完全是我個人的思考——應該在0.2─0.3之間,或者說在0.3以內。第二種:輕度社會利益格局被扭曲。收入分配制度本身存在一些明顯的不合理因素,可能引起社會輕度利益格局的扭曲,但是政府政策的公平公正性不出大問題,公權力的運行能夠在一定控制和約束之內,也就是說后兩個變量是健康的,第一個變量負面作用可能會引起輕度的利益格局扭曲,對應基尼系數大體在 0.3─0.4左右。這時候主要任務是改革和調整收入分配制度本身。第三種:中度利益格局被扭曲。其具體表現是,收入分配制度不盡合理,政府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性出了某些問題,但公權力的行使大體能夠被有效控制和約束。這個時候對應的基尼系數大體在 0.4─0.5之間。在這樣的局面下,改革的重點應該放在改革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和保障公共政策的公平和正義兩個方面。第四種:社會利益格局嚴重被扭曲。具體表現是,上述“三個變量”都出了問題:收入分配制度不盡合理,政府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難以保障,政府的公權力的行使得不到有效控制和約束,對應的基尼系數在 0.5以上。如果到了利益格局被嚴重被扭曲這個階段,就要有很大的毅力和勇氣對上述“三種要素”進行全方位的改革了。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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