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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凱:削減權力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前提
汪玉凱
2013年01月21日16:57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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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政府職能,是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但經歷了20多年的改革歷程,轉變政府職能依然困擾著我們的各級政府。其中一個關鍵問題,就是政府權力過大,政府過於強勢,包攬了許多本可以由市場和社會解決的問題。因此,削減政府權力、簡政放權,就成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關鍵。
  第一,簡政放權,削減政府權力,必須從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入手。我們知道,政府的權力,主要是通過法律授權獲得的﹔而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是政府獲取權力的重要途徑。由於受到計劃體制的影響,我國的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的審批面過寬、審批事項過多,審批程序不規范、審批中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審批中的大量暗箱操作,成為政府腐敗的溫床。盡管這些年來,我國已經進行了多次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相去甚遠。因此,黨的十八大明確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最主要途徑。從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角度看,我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隻有按照國務院所確立的三項原則推進改革,才能取得實質性進展。這就是:凡是公民和個人能夠自主解決的問題,政府一律不得設立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凡是市場機制可以調節的事項,政府一律不得設立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凡是社會組織可以替代,政府要向社會購買服務,也一律不能設立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如果我們的各級政府都能夠按照這三項原則進行清理,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還有很大的改革空間,這無疑是削減政府權力、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根本途徑。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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