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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簡章的大體寫作日期,應當是比較容易推定的。我們都知道,梁啟超此后還有更詳細的計劃,比如他在1920年9月5日,就曾經這樣寫信給張東蓀:
一、組織一永久團體,名為講學社,定每年聘名哲一人來華講演。
一、講學社董事暫舉定以下諸人,伯唐、孑民、亮儔、秉三、仲仁、任公、靜生、夢麟、搏沙、陳小庄(高師校長)、金仲蕃(清華校長)、張伯苓(南開校長),尚擬邀范孫、季直、菊生,尚未得本人同意,想必樂就也。
一、經費政府每年補助二萬元,以三年為期,此外零碎捐款亦已得萬元有奇。……
一、羅素所乘之船,改期十月十二乃到滬。
一、講演或先在南舉行最佳,搏沙日內到滬,面罄一切。
一、中國公學教務長望公決任勿疑,經費頃方有某方面可以進行,容續報。其辦法則公與百裡所商講座之說最妙。
一、出版時請寄敝寓三份,別有兩份,一寄仲策(京南長街),一寄小兒梁思成(清華學校)。”(梁啟超:民國九年《致東蓀兄書》)
據此判斷,這個簡章應當寫於1920年9月5日之前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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