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解讀
高培勇:著力打好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的硬仗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 高培勇
2013年02月07日08:33   來源:經濟日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規范調節過高收入的再分配機制

  再分配的靈魂就在於“抽肥補瘦”。以此為標尺審視現實中的稅收、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等幾個主要的再分配手段,可以發現,作為主要致力於“補瘦”的手段,盡管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仍有種種不盡如人意之處,但畢竟機制在,有渠道。當下的任務,在於採取多方面的措施進一步加以“完善”。作為主要致力於“抽肥”的手段,現實中的稅收則既缺機制,又少渠道,基本不具備勝任如此使命的條件。

  對於中國現行的稅收制度和現實的稅收格局,可以2012年的數字為例,還原出如下一幅近似直觀的基本圖景:70%以上的稅收收入來自間接稅。剩下的25%左右份額的直接稅,其中的19.5%又系企業所得稅。隻有5.8%的稅收收入,來自於個人所得稅。

  如此的稅收制度和稅收格局,導致我們在調節過高收入方面一再遭遇難以跨越的種種難題:

  其一,70%以上的稅收需通過價格渠道轉嫁,意味著我們的稅收歸宿在整體上是難以把握的。鎖定特定的人群實行“定點調節”,讓稅收的歸宿能夠有所把握,對於我們,目前還是一個難以企及的事情。

  其二,70%以上的間接稅加上近乎20%的企業所得稅,90%以上的稅收需通過企業之手繳納,意味著我們的稅收調節在整體上是難以觸及居民個人的。政府著眼於居民收入分配所實施的調節,即便意圖明晰,目標確定,經過企業這個中間環節,其有效性究竟能有多大,目前還是一個難以提及的難題。

  其三,6%左右的稅收直接來自於居民個人,意味著可用於調節居民個人收入分配的稅收空間極其狹小。它所能產生的能量,相對於它所鎖定的調節對象——居民收入——而言,屬於小馬拉大車,心有余而力不足。運用稅收手段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目前還是一個難以實現的夢想。

  故而可以認為,現行稅制的缺陷以及由此派生的現實稅收格局,系當下中國收入分配領域的“卡脖子”地帶。隻有打下稅收制度改革的基礎,才會有各種再分配手段的協調配合,才可能實施有助於“抽肥補瘦”目標的相關操作。

  也正因為如此,《若干意見》提出了“形成有利於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將這一改革任務付諸實施的基本路徑,就在於通過稅收改革,在保証宏觀稅負水平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從而建設一個融間接稅和直接稅、企業法人納稅與居民個人納稅為一體的大致均衡的稅收體系格局。

(責編:萬鵬、謝磊)

相關專題
· 聚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高培勇專欄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