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 顧仲陽
2013年01月28日08:0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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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扶貧歷程
1949年,中國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根據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統計,中國人均國民收入27美元,不及印度57美元的一半。
1978年,我國有2.5億農村人口處於未解決溫飽的貧困狀態。
1985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比1978年增長2.6倍,絕對貧困人口從2.5億減少到1.25億。
1986年,我國制定206元的絕對貧困標准,確定了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
1994年,制定並頒布實施《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1994—2000年)》,提出力爭用7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8000萬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
2000年,農村絕對貧困人口減少到3209萬,扶貧攻堅目標基本實現。
2007年,絕對貧困標准調整為785元,低收入標准調整為1067元。截至當年年底,絕對貧困人口減少到1479萬。
2008年,絕對貧困標准和低收入標准合而為一,統一為年人均收入1067元(此后標准逐年調整),扶貧對象覆蓋4007萬人。
2010年,扶貧標准為年人均收入低於1274元,在此標准下貧困人口為2688萬。
2011年,我國實施新的扶貧標准——年人均收入低於2300元。根據新標准,中國還有1.28億貧困人口,佔農村總人口的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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