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富國強兵策略為何半途而廢
經濟發達、財富積累,並沒有直接提升軍事實力
在王朝興衰循環的大視野中,宋朝並沒有任何神奇獨特的地方,既非貧弱,也絕非中國歷史上的“黃金時代”。但宋朝本身的興衰仍然有值得我們思考的地方,這就是神宗時代富國強兵策略的半途而廢。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是富國強兵。通過王安石的理財,富國實現了,但是強兵的努力以失敗而告終。
變法的主要內容,如農田水利法、均輸法、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雖然也具有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性質,但發展經濟的目的不是增加民眾的財富、提升居民的消費能力,而是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因此當時發動和主持變法的機構是宋朝的財政部門。司馬光極力反對王安石的變法措施,指斥王安石“與民爭利”,王安石辯駁稱“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美其名曰“理財”。
單純的富國,並不能為變法提供充分的合法性。相比而言,強兵的旗號更加神聖正確,也讓壯懷激烈的神宗皇帝心馳神往。收復燕雲十六州,是宋太祖、太宗未酬的壯志;與契丹國澶淵之盟中的約定,讓神宗皇帝感受不到大國的尊嚴;就連西北藩屬黨項族,也竟敢自稱大夏,與宋朝分廷抗禮。即使不敢想象盛唐時期萬國來朝、唐太宗被尊為“天可汗”的榮耀,至少不能放棄太祖、太宗收復失地、統一疆土的使命,同時也要保証宋朝在列國中相對的優勢地位,這是宋神宗對自己政治事業的期待。通過王安石的變法,宋廷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宋神宗又將其中相當部分儲蓄起來,作為特別軍費(封樁錢)。
然而,經濟發達、財富積累,並沒有直接提升軍事實力。王安石變法期間,王韶攻佔熙、河(今甘肅臨洮、臨夏)等州,並招撫河湟一帶(今青海東部)吐蕃部族30余萬人,拓地2000余裡,史稱“熙河開邊”,這是宋神宗統治時期強兵方面最輝煌的成績。然而元豐年間宋廷出兵攻打西夏,遭遇永樂城大敗,宋軍幾乎全軍覆沒,宋神宗富國強兵的夢想徹底破滅,年僅三十八歲即英年早逝。
宋神宗去世之后,哲宗繼位,開始時太皇太后高氏支持司馬光當政,司馬光盡廢新法,史稱“元祐更化”,並引發了激烈的黨爭。等到哲宗親政,又重新起用變法派官員,打擊元祐黨人,這種局面一直延續到徽宗時期。哲徽兩朝開邊活動雖然仍在繼續,但軍事實力並沒有得到實質性的加強。“富國”政策既不能支持對外擴張,也不能用之於民,於是就表現為赤裸裸的斂財。宋徽宗或許是一個偉大的藝術家,但是並不能改變他是一個昏庸、貪腐的皇帝的事實。
同樣的道理,即使宋代是一個經濟文化特別燦爛輝煌的朝代,也不能扭轉宋朝在軍事上屈辱失敗的命運。
或許有人認為,南宋的經濟文化依舊發達,江南的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文化上不但有朱熹完善了理學的思想體系,而且出現了陸九淵、葉適、陳亮這樣具有創造力的思想家。與此同時,南宋的軍事戰斗能力也得到了恢復,蒙古鐵騎所到之處,能夠抵御幸存的國家少之又少,南宋在宋金戰爭中立國,抗擊元軍長達數十年之久,在被元軍征服的國家中可謂軍事強國。
如果這些判斷是成立的,那麼比較北宋,同樣是經濟文化非常發達,南宋在長期的戰爭中恢復了軍事實力,而北宋卻因為片面強調文治、過度限制武人權力,對國防採取了消極因循的態度,最終釀成深重的政治軍事災難,給國家與民族帶來無窮的禍害與苦痛。
富國不一定能強兵。當然,為北宋的民眾帶來安定的生活和豐富的物質、精神財富的,是和平而不是戰爭。和平來自於具有相對優勢地位的軍事實力以及積極高效的防御政策。澶淵之盟為宋遼兩國帶來百年和平相處,將其理解為屈辱的城下之盟是有失公允的。但澶淵之盟的外交成果,是以宋軍在澶淵之戰中獲得相對優勢為前提的。如果澶州之戰宋軍一敗涂地,等待宋朝的將是滅國之災,而絕非一紙盟約,這一點在日后的宋金之戰中以最殘酷的方式驗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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