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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歷程和得失
2012年12月14日13:55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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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歷程

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變化,大致可分為5個時期:一是初步形成時期(1978-1991年),隨著住房制度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啟動與推進,房地產市場從無到有﹔二是房地產過熱時期(1992-1993年),以炒地皮、炒項目為主的房地產市場異常活躍,在部分地區,主要是海南、廣西北海,房地產開發出現過熱,形成了較嚴重的房地產泡沫﹔三是市場調整時期(1994-1997年),隨著整個經濟出現通貨緊縮,房地產市場進入了低潮﹔四是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時期(1998-2002年),全國城鎮停止了住房實物分配,各項搞活住房二級市場的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紛紛出台,住房建設加快,住房金融快速發展,住房二級市場開始活躍﹔五是宏觀調控時期(2003-2012年)。

自1998年下半年停止住房實物分配至2002年,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升溫期,這段時間的宏觀調控措施大多以“規范、鼓勵、支持、優惠”為主,但房地產市場一直波瀾不驚。為了抑制2002年房地產市場過熱苗頭,國家相繼出台了多項政策,涉及到房地產投資、信貸、財政等多方面。從2003年的121號文的隆重出台,到18號文對121號文的“反戈”,再到2004年的“8•31”大限,以及此后2005年的新舊“國八條”,到2006年的“90/70”新政,2007年的“二套房”新政,2008年12月鬆綁二套房貸、取消城市房地產稅,到2011年出台的“限購令”,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經歷了漫長、曲折的調控歷程。宏觀調控時期(2003-2012年)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緊縮時期(2003.4-2008. 9)、放鬆時期(2008. 10-2009. 12)和嚴厲時期(2010. 1-2012)。

伴隨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地產業的宏觀調控已是一種常態化現象。一方面,從2007年下半年開始,宏觀調控的著重點轉向大力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2010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逐步形成符合國情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房體系”,從增加供給角度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另一方面,2009年底開始,中央密集出台了多種房地產調控政策(2010年政府對房地產實行的一系列調控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旨在加強和改善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

(責編:張湘憶(實習)、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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