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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東濤: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任重而道遠
——紀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十周年
2012年12月05日15:17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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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康社會與民富國強

中國自古就有著深厚的“民本”思想,如《尚書》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孟子》更是直率斗膽地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古典文獻第一次把“民富”與“國強”聯為成語,是漢朝歷史學家趙曄,他在《吳越春秋·勾踐歸國外傳》中說:“越王內實府庫,墾其田疇,民富國強,眾安道泰。”這裡“民富”在先,“國強”隨后。中國古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治國理念非常清楚:強國必須先富民,隻有國民富裕,才有稅收充足、需求旺盛,進而國力強勝。

中國古代的先哲們清楚地認識到,民富是國強的基礎,民窮則是國弱之先兆。戰國末期哲學家荀況從人文倫理的角度論述了“民富”與“國強”的關系,他在《荀子·富國篇》寫道:“足國之道,節用裕民,而善臧其余。節用以禮,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則民富,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禮節用之,余若丘山,不時焚燒,無所臧之。夫君子奚患乎無余?”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管仲從國家治理角度論述了“民富”與“國強”的關系,他在《管子》之《治國》篇曰:“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新中國自建國以來,在定位國家、集體、個人關系時,順序明確是國家第一,集體第二,個人第三。這不僅是衡量一個個人、一個領導、一個組織是不是優秀的重要標准,也成為全社會的主流精神價值和意識形態,固而有“大河有水小河滿,大河無水小河干”的共識。筆者在中學時代就感覺這句話違反了自然規律。從自然規律上來看,河水是從來是不倒淌的。沒有百川,哪來大海?沒有小溪,豈有大河?如果大河的水總是向小河淌,那麼大河的水又從哪裡來?要河水倒淌,除非是修水庫,水壩提高了水位,使得庫水倒淌。直到改革開放幾年后,那種違背自然常識的“河水倒流”理論才逐步撥亂反正:“小河有水大河滿,小河無水大河干”。

從實踐上來說,我國實際上長期走的是“國強民富”道路。從理論上來說,社會主義國家的權力是屬於人民的、是保護人民的、是為人民利益而用的。因此,要想盡一切辦法讓國家強大起來。國家強大了,才能保護國家統一、安全和社會穩定﹔國家強大了,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小康和致富﹔國家強大了,人民面對世界才能體面、腰直、氣壯和瀟洒。因此,長期以來,實際上人民對“國強民富”道路也是接受的。

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國家的地位是憑實力特別是經濟實力來說話的。“國強”的堅實物質基礎是GDP總量,因為無論是民富、兵強、國威和人氣,首先無不是建立在國家GDP總量之上的。因此,我國過去幾十年實際上走的是一條GDP至上的道路。與此相適應,在考核和評比國家和各級黨政工作政績時,也一直是GDP至上。GDP至上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如資源破壞、環境污染、地方債務危機和收入分配不公等。為此,人民群眾把GDP戲稱為“雞的屁”。

歷史的進步有時是轟轟烈烈涌來的,有時則是輕聲慢步走來的。201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十二五”規劃建議》)幾個最大亮點屬於后者。《“十二五”規劃建議》的綱領和宗旨是“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其內容有三個重大變化:一是首次未提及GDP的量化指標﹔二是更加關注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三是在黨的全會上第一次把“民富”提到“國強”前面,提出開創“富民強國”新局面。這都是新中國建國六十多年、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的重大問題,是理論、政策和國家戰略的重大創新。但是,“富民強國”新局面的提出,既沒有唇槍舌劍的爭論,也沒有轟轟烈烈宣揚,就通過幾句、幾段話和《建議》,就平平靜靜地實現了。這說明我國發展和進步日益走向成熟,也表明我國“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走出了鏗鏘的步伐。

(責編:張湘憶(實習)、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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