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1月29日,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Ralls)起訴美國總統奧巴馬和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CFIUS)一案,將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首次開庭。
三一集團副總經理吳佳梁28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採訪時稱,他正在美國,將與美國的相關律師團隊參加首次開庭。
中國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首次開庭主要是解決此案所上訟的美國法院是否有管轄權,還不會涉及案件本身的審理。這是此案進入美國司法程序的第一步,意義重大。
爭取受理僅是第一步
今年9月12日,因風力發電項目在美投資受阻,直接經濟損失2000多萬美元,Ralls公司將CFIUS告上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10月1日又將美國總統奧巴馬加入訴訟對象。
“我現在正在美國,參加明日(29日)的開庭。”吳佳梁說道。
今年7月至9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和CFIUS先后以這個項目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電站,並要求他們在兩星期之內從這些地方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90天之內從風力發電項目中撤出全部投資。
吳佳梁稱,三一集團的要求只是對Ralls造成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在美總統令簽發的最后一分鐘仍在努力,但CFIUS隻有一句話,走人,其他什麼都沒有。
對於首次開庭,郝俊波說,三一方面將與奧巴馬和CFIUS之間,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是否有此案的管轄權展開首輪交鋒。如果法院認為沒權力審理此案,就會駁回三一方面的起訴,三一方面隻能再找其他合適的法院上訴。
“如果不受理並不代表美國就沒有法院審理此案,如果接受審理就算過了第一關,才能進入后面的實體審理過程,隻要受理了也是一個勝利,而這種案件也要反復開多次庭才有結果。”郝俊波說。
據了解,三一集團向美國法院提交的訴狀中稱,CFIUS就ButterCreek風電項目針對Ralls公司下達的兩項命令越出其權力法源721條款,違反了美國行政程序法702、704、706等相關條款。上述兩項命令在沒有提供任何事實証據、任何理由的前提下做出該項目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結論,採取極為嚴厲的強制性停工,三一設備禁用等措施,違反美國行政法規。
三一集團還指出,奧巴馬總統和CFIUS就ButterCreek項目針對Ralls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超越了憲法和相關法規賦予的權限,屬於違法操作﹔未經合法程序剝奪了Ralls的私有財產權,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