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省社科院馬克思主義研究所博士陳姝宏
對“有序”的定位
黨的十八大報告旗幟鮮明地將政治體制改革提到了重要位置,而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發展的動力,存在於民眾的有序政治參與之中。在十八大上26位農民工代表的出席也充分印証了這一點。政治參與,概言之,就是體現公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十六大報告首次提出“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証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十七大報告再次強調“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十八大報告指出:“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制化。”
反思公民參與政治的多維視角,體現了“有序”的多層次定位:儒家傳統的政治理念是“位其當位”,強調個人參與國家治理,應該符合合適的身份、站在適當的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議﹔我國傳統的政治倫理是“禮法合治”﹔而現代的社會治理理論也強調,深入推進社會治理變革,需要最廣泛的公民參與,以及最主動的、最自覺的參與精神﹔十八大報告在創新社會管理方面的目標是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
對“有效”的推進
公民的政治參與,僅停留在理論層面的“有序”是不夠的,還要在“有序”的基礎上,保障公民政治權利“有效”的行使。十八大報告在前兩次黨代會報告對公民有序參與政治論述的基礎上,從兩個側面突出強調了公民有序參與政治的有效保障問題:
一是法治保障。十八大報告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立為推進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並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了重要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証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証人
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
二是制度保障。十八大報告指出,不論我們環保也好、發展也好,各種各樣的安全也好,最終是要靠制度,靠科學發展,靠科學的制度建立來規劃、規范未來的發展。要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使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日益展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因而,未來的五至十年,公民有序參與政治的制度建設將是重點舉措。
從“有序”到“有效”的關鍵點
“有序”強調的是公民參與的秩序和效果,有序才能有效。十七大、十八大報告已經充分強調了“有序”的關鍵性,未來一段時期,推進公民政治參與的重點是有序的參與過程逐漸向有效的民主化過渡,應把握以下的關鍵點:
第一,參與程度的有序。程度的有序,即公民參與要與參與主體的實際能力相適應,要與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由於公民參與意識、參與能力的差別以及對政府決策信息掌握不完全、法律制度供給不足等客觀局限,政府對公民參與政府決策的制度供給很難始終保持領先。因此,公民參與政治的范圍和效果都要適度進行,超出了客觀條件的限制的過度參與都有可能導致公民參與的無序性,從而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
第二,參與渠道的有序。渠道的有序,即公民有序參與應形成制度化的參與形態。當前,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需求遠遠大於制度渠道。民主不應僅是公民社會層面的一種政治效應,而應真正成為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一種切實權利。但是,渠道的暢通是建立在公民的有序參與政治的前提下,即程序要合法,行為要符合規范、提出的建議要合理。
第三,參與方式的有序。方式的有序,即公民參政方式的理性化,表達方式的合法化。以網絡政治參與為例,隨著信息社會的發展,網絡表達已經滲透到政治領域。公民對社會治理不再是沉默不語,而是將網絡視為主要的參政渠道。但是,如何減少網絡政治參與的負面效應,仍需要法治保障和制度建設的完備,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才能逐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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