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价值性原则。对历史人物进行价值判断时是否有特定的标准呢?在列宁看来,“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但是,对于这种“新的东西”是什么,列宁没有给出具体的回答。国内学术界围绕历史人物评价标准问题形成了多元化的答案,如社会发展或进步标准、社会需要标准、生产力标准、道德及气节标准和综合标准。但我们认为,这种“新的东西”从根本上说,应该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这是我们判断历史人物价值的基本标准。
当然,评价历史人物是件很复杂的事情,必须综合运用历史性、客观性、阶级性和价值性原则,根据具体史实进行具体分析。正确评价历史人物对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明确执政合法来源以及开创未来发展道路都有重要的教化作用。正因为如此,国内外一些敌对势力才借虚无领袖、英雄和烈士之名,行颠覆社会主义中国之实。习近平强调,牢记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历史警示,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清代龚自珍在 《定庵续集》里说:“欲知大道,必先为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了解历史,就了解了世间大道;把握史学,才把握住社会规律。而要一个民族灭亡,首要方法是让它的史观消亡——践踏民族历史,解构民族文化,涤荡民族自信,破坏民族认同。当然,还有一些人为了一己之利而哗众取宠,数典忘祖地去抹黑英雄,其结果只能是丧失精神信仰而使自己陷入痛苦,诚如习近平所言:“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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