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政治学院政治机关工作系新闻传播教研室博士研究生 彭鹏
一、网络舆论影响力的“三角模式”
面对着急剧的社会分化和社会变迁,中国民众日益迫切地要求政府为他们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在法律的基础上保护他们的权益。因此,中国政府必须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并大力加强民主和法治建设。这一政治改革的目标,内在地包含着新闻改革的诉求,不仅要求政府尽可能地公开政务信息和社会信息,还要求通过法律赋予新闻媒介更大的自主性,使媒介摆脱过多的权利干预,充分发挥其反映民意和舆论监督的功能,建立起媒介、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①
以新传播技术为核心推动力的网络舆论,就是在此社会、政治背景下,借助于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联合,对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种冲击不仅体现在对具体事件的传播和舆论的形成中,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它也体现在媒介形态与社会结构变迁和政治参与方式变化的相应关系之中。网络正在改变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改变着民众向国家进行利益表达行为的方式和力度,但不可否认,政府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对“社会公平”的倾斜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日本学者伊藤阳一提出的“三级模式”理论认为,政府、媒体和公众三级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它们相互作用的结果就是社会舆论的形成。②政府、网络媒体和公众三者也是网络舆论影响力作用的“三级”,分别代表着网络媒体中不同的话语主体,这三者之间的博弈关系是网络舆论影响力提升的重要因素。因此,需建立起网络舆论影响力的“三角模式”(见图),分析政府、网络媒体、公众这三个隐藏在网络舆论背后的制约因素,以期达到三者的平衡发展,来提升网络舆论影响力,对内形成促进我国政治民主发展的推动力,构建理性的“公共领域”,同时优化后的网络舆论与传统媒体舆论联动形成合力,以抵抗西方舆论势力的“侵袭”。
这三者力的作用大小都不是均衡的,每种力量都可能位于金字塔的塔尖,起主导作用。任何一方都想占据主动,但最终网络舆论影响力是三者冲撞、交流、协调、博弈的结果。政府、网络媒体与公众只有通过平衡的传播模式各得其所,才能形成“三赢”的格局。
总的来说,中国要从互联网大国走向互联网强国,还需要走一段政府主导、网站自律、公民自觉参与的合法、合情、合理的全民总动员之路。本文主要从政府作为的角度去探讨网络舆论的调控。
二、变刚性的传媒控制为科学的传播管理
《中国5城市互联网使用现状及影响调查报告》中显示:不管是否上网,不管网络经验长或短,也不管年龄或者性别,在“互联网是否需要管理和控制”这个问题上没有显著差异。总的来说,约36.8%的被访者认为“非常需要”管理和控制,约45.6%的被访者认为“比较需要”管理和控制。由此可见,超过80%的被访者支持对互联网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控制。问题是如何管制的策略问题。
在网络中,社会活动的虚拟化、社会身份的隐匿性以及时间、空间限制的削弱,使得以往一些强制性的传媒控制难以奏效,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网络的有序发展,政府必须转变管理的作用立场,由过去重点针对人身的约束变为对人的思想与意识的正确引导。
政府对网络的管理可以在不同层面上展开,如结构层面、功能层面、意识层面。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结构层面的治理对互联网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是互联网应用迅速发展的阶段,也是互联网功能层面治理的主要阶段;随着网络在社会各层面的进一步蔓延,互联网意识层面的治理将变得越来越重要。③
中国政府虽然在网络立法、网络新闻公信力、网络舆论环境改善等方面通过网络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如何更好地保护广大网络主体的合法权利、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相协调的公共利益,如何避免网络管制过度造成的网民利益及自由的缺失、避免网络空间的失控等问题仍有待解决,而这将从体制上决定我国网络媒体的“公共话语空间”功能的发挥。政府应持宽容的态度为公众营造一个和谐、多元、民主且充满活力的舆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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