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
四、民营企业的体制转型
上一节着重讨论了政府应当如何帮助民营企业克服当前面临的问题。我们相信,只要政府下决心,根据顶层设计的安排,并且一步一步落实,民营企业不仅可以克服眼前的各种困难,而且可以大大增强信心,为今后民营企业的大发展创造条件。
那么,从民营企业本身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应当怎样自我调整、自我完善来适应变化中的新形势呢?难道民营企业停步不前,仍按照原来的发展方式走下去,就能适应新形势吗?肯定是不行的。于是,必然出现民营企业的体制转型问题。
民营企业体制转型已刻不容缓。然而据了解,不少民营企业目前还没有认识到体制转型的必要性。简要地说,当前民营企业急需体制转型,也就是说急需转变发展方式。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民营企业中无论是已经在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上市公司,还是依然保留着传统形式的家族企业,都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体制转型。
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同宏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一致的,也是相互配合的。从宏观经济层面说,要把追求GDP数量变为追求GDP的质量即经济增长质量,要把数量型的增长变为效益型的增长,要从结构失调状态转向结构优化,这已经是宏观经济发展的规律,企业必须随之转变发展方式。如果企业依然停留于原来的发展方式上,重产值,重扩大规模,而不追求质量,不重视成本与收益之比,不注重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不在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做出成绩,困难会越来越多,最终一定会被淘汰出局。市场是无情的,企业不致力于转变发展方式,融资再多有什么用?领域准入再怎么放宽,又有什么用?这种坚持传统发展方式的企业,等待它的只有停产、破产、被兼并重组的命运。要知道,这一切都应以民营企业体制转型,即转变发展方式为前提。如果民营企业转型成功,能够融资方便、融资多,将更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样的道理,如果民营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顺利,领域准入放宽了就会加快企业的发展,这是不言而喻的。
为什么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就是体制转型呢?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
一方面,转变企业发展方式以及企业发展方式转变以后的大发展,都同产权清晰和产权明确界定有直接的关系。从民营企业出现的产权纠纷或产权受侵害的角度来看,造成这方面的困难固然有政府的责任(如政府撕毁原有的合同,政府部门新负责人不承认过去的承诺等),但也有企业自身的问题,如从建立民营企业之时起,产权就是不清晰的,也从未清晰地界定过,是一笔糊涂账。即使后来上市了,但并未厘清从前的老问题。这样,后来就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产权纷争。这是阻碍民营企业今后发展的因素,甚至会使民营企业落入“产权陷阱”中,长久无法脱身。
因此,民营企业体制转型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产权界定,使民营企业的产权清晰,投资主体明确。上市公司一定要符合上市的标准,股权结构要公开透明。未上市的家族企业也应当使产权清晰,以免成为以后发展的障碍。有些家族企业的产权模糊,可能今天不会有纠纷,有冲突,但谁能保证今后永远不会发生麻烦?产权清晰越早越好,这已被许多事实所证明。
另一方面,转变企业发展方式以及企业发展方式转变以后的大发展,也同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直接有关。民营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一定要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规范的决策程序,对企业中的重大事件作出决定。如果法人治理结构至今不完善,或形同虚设,那么一定要改革,这就是体制转型。如果是民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并未改组为上市公司,仍由“家长”说了算,那么决策可能是传统式的。即使“家长”是位能人,有经验,但经验可能是财富,也可能是包袱,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所以家族企业也应当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道路。另外,股权和管理权不是天生合二为一的,二者可合可分,而且分是常态。股权和管理权的合一是有条件的,包括家族成员在内,任何人进入管理层都是有条件的,要符合家族企业的议事规则,否则未来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发生纠纷,甚至导致家族企业分裂。经理制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家族企业采用,经理可以是外聘的,也可以从家族成员中产生。如果从家族成员中产生经理,同样需要符合程序。
以上两个方面告诉我们,民营企业要转变发展方式,其中就包括了产权界定、产权清晰化,也包括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只有这样,企业才符合现代企业的要求。庆幸的是,现在不少家族企业已经认同这种看法。它们愿意保留家族企业的形式:或者改为家族控股的上市公司,或者暂不上市,但产权走向清晰化,企业经营决策也走向民主化、科学化,已经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