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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宋晓梧:收入差距过大挑战中国经济

2014年03月04日15: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收入差距过大挑战中国经济

  虽然有进步但仍面临严峻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对收人分配问题的认识和采取措施的力度,这几年在逐步加大、加强,在收入分配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与农村居民纯收人之比3.33:l,2012年缩小到3.01:1。农民收人增长超过了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最低工资连续三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前8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宋晓梧说,在看到近年来收人分配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更要看到中国仍然面临严峻的局面。

  一是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没有明显改善。我国居民收人增长速度长期慢于政府财政收人的增长速度,职工工资总额占G D P的比重也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从1980年的16.99%,下降到了2011年的12.68%。这说的还是总体劳动收入在G D P中比重下降。总体劳动收入还包括企业高管的收入,包括了垄断性行业的收入,如果把高管和垄断性行业单列,普通劳动者收入下降更大。

  二是城乡收入差距没有根本改善。最低工资多年保持平均20%多的增长幅度,其实是对前十几年甚至于二十几年农民工工资过分压低的反弹。在农民收人增长的同时,生产成本也在大幅度增加,下一步城乡差别究竟怎么样还很难说。

  三是农民工的问题远没有解决。中国现在有两亿多农民工,在城市主要从事苦脏累险行业,在基建行业占到70%到80%,可以说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可是现在到了第二代还叫农民工,叫新生代农民工,那要一直到第几代才能算完?他已经是产业工人了,只因为出身不同,20多年不给转身份,这会产生社会矛盾。

  四是农民的财产收益。研究资料显示,近年来,每年土地收益农民少拿了上万亿元。农民每亩只有1000多元的年租金,而所谓招拍挂的价格则达到了每亩60万元。如果能合理确定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农民的土地报酬,整个收人分配格局就不会是今天这样。

  五是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收入过高,行业间收人差距不断扩大。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2008年编写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报告》,结论是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中有三分之一是由行政垄断因素造成的。一般同家的行业收入差距,按大行业分约为2倍左右,中国按大行业分,最近颁布的数据在5倍左右。

  六是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亟待推进。基本社会保障从制度设计来说已经做到了全覆盖,这是历史性进步。但它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问题比较大。现在的突出问题,其中一个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8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仍十分不满。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些地方待遇差距也非常大。基本社会保障的地区的差异也存在逆向转移趋势。例如北京社会统筹的这部分医疗保险,按照工资的6倍算可以报销30万元,现在比30万元还多。可其它一些省会城市只可以报5到6万元,多的十几万元。

  收入分配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

  在演讲的最后一部分,宋晓梧根据自身的体会提出了七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调整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利益关系。应该坚持适当减少政府的收入,让税、让利给企业,这样企业才可以给职工比较大的增收空间。营改增一项改革就使企业一年多受益近2000亿元,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调整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关系,主要方向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第二,深化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非常困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搞了放水养鱼,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留作企业自我发展。现在国企实力增强,鱼已经养得很大了,需要提高行政性垄断行业的分红比例。再就是要打破垄断行业向民营开放,向竞争开放。竞争型可以全部向民营放开,实行混合所有制,有的国家相对控股,有的可以让民营相对或绝对控股。

  第三,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一说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各地就说没有这个成本。我们不能只看见农民工市民化需要成本,更要看到他们为城市创造了财富。农民工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市民化难度不小,能不能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时候基本实现农民工市民化。

  第四,增加农民的财产收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要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相关的内容,应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加以修订。修订《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将国家征地严格限于公益性用地的范围,实施征地必须经由严格的程序,并按市价原则给予充分补偿。修订《物权法》、《担保法》与《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限制性规定,允许农村在一定期限内对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和流转。

  第五,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就业关联的基本保障项目。这里只能提出相对均等的原则,因为均等不是说要搞平均主义。比如,养老保险实行就业关联原则,养老金与工资收入就是相关联的,挣的多缴到个人账户就多,退休了就拿的多一点。但不能有基本制度的差异,如“双轨制”。

  第六,研究开征遗产税。适时开征遗产税,“十二五”期间就应该研究。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富裕群体,可以通过开征遗产税把官商的财产搞清楚。

  第七,进一步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从总体上说,中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工会组织,但是工会在各种重大劳资纠纷中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现在企业工会干部大多数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使企业工会干部很难真正代表工会的利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协商机制。但是这个集体协商机制,首先是“协商”的双方主体要进一步明确,工会如何从过去计划经济的行政性组织变为一个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雇主组织能不能够真正成为雇主利益的代表团体。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重复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劳动力市场,应该建立有组织的劳动力市场。

  宋晓梧最后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的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并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就是中国下一步深人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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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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