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
张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勾勒了新时期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并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国有企业改革正在迎来新一轮热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到了许多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布局结构明显改善,管理体制日趋合理,总体上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
道路决定命运,方向决定成败。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决定》作出了明确的回答,这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定》的上述思想,澄清了当前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些重大是非认识,阐明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原则。
第一,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要实行私有化,而是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第二,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要背离市场化,而是要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更好的融合。
第三,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与社会主义无关,而是要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服务国家的战略目标,保障人民的共同利益。
以上述思想为指导,《决定》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把三中全会提出的这些重大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向前进。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行20多年了,目前我国多数国有企业已经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具有了混合所有制的性质。下一步改革要继续扩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范围和比例,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使混合所有制这一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更好发挥效能。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不分行业属性、企业层级、业务特点一哄而上,全面开花。比如,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国有独资的形式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而对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言,在母公司层面采取国有独资的形式,子公司层面采取混合所有制形式,则更有利于增加国有资本的控制力,提高投资运营的效率。其他适合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也存在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相对控股、国有参股等多种混合形式,到底应当采取何种形式,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而言,在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需要国有经济起控制作用的行业中,国有资本应当绝对或相对控股,而在不需要控制的一般性行业中,则不必追求控股地位,可以根据资本运营的需要,有进有退,市场化运作。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决定》指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具体来说,主要任务是:
1、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统一监管体系。目前我国的国有经济存在于不同的地区、产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分属不同的机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许多政策不统一、不规范,协调配合不够,金融产业、文化产业和自然资源等重要部门和领域的国有资产目前还缺乏像国资委那样统一的监管主体和有效的监管体系,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经营管理中的混乱。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覆盖所有部门和各类资产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在这方面,目前中央和地方的有关部门都已经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但改革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
2、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一举措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更好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形成以管理资本为主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在过去的改革实践中,中央和地方都建立了不少的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和经验。还有相当多的大型国有企业的集团公司,实际上已经具备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的属性和功能。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首先要立足于已有的成果和经验,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其次要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将更多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改造成为功能完整、运行有效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第三,根据国家产业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打造一批新的产业投资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强化产业整合,推进国有资本的流动重组。
3、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政府授权,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它与政府的公共预算和社保预算等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一是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使国有资本预算真正成为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工具。二是继续扩大资本预算实施范围,实现国有企业资本预算的全覆盖。三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二○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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