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峻
启示之二:从具体问题切入,推进全局工作,这种牵“牛鼻子”的工作方法,体现了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的辩证思维
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也不少。先抓什么问题?先抓哪个矛盾?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在诸多问题中,力求先解决主要问题;在众多矛盾中,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因为,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就牵住了“牛鼻子”,事物发展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实效。
“五水共治”的决策,从治水如此具体一个突破口切入进去,解决当下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江河湖水污染的重大问题,并由此为突破口,推进决定浙江未来经济发展竞争力的整个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再从转型升级,建立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进而建成“美丽浙江”,使浙江在科学发展道路上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这是一个完整的解决问题矛盾和推进全局工作的链条,全面治水是这个链条中最具关键性的一环。
“五水共治”的决策,抓住了浙江全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并举全力去解决这个主要问题和矛盾。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是一石多鸟的切入点,是四两拨千斤的好办法。
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突破主要问题以带动全局工作。这是“五水共治”留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是符合辩证思维方式的,是我们抓工作极其重要的一条规律和经验。
启示之三:说明多年来还没有走出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在工业化整个进程中,我们曾经不断地告诫自己,决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但现在回头看看,我们还是跳不出这个怪圈,水污染了,空气污染了,土壤污染了,食品污染了,整个环境不同程度污染了。看来有些规律性、惯性、陷阱、怪圈,不会因为强调或告诫之类就能规避了的。没有法律、国策、制度、政策、措施等强制规定,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不想走的路还是会走过去。
“五水共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我们第一次对环境污染进行全面的、大规模的治理。我们将会为这一全面治理付出很大的代价。这是对我们自己的错误还债买单。但在环境治理问题上,早抓事半功倍,晚抓事倍功半。早抓早主动,越晚越被动,越晚代价越大。
如果说我们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几十年里,没有跳过西方国家走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是因为我们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段里,对先发展起来的那种强烈渴望,对摆脱贫穷落后和富裕生活的强烈追求,对财富积累的强烈需求甚至有些贪婪,最终也是没有摆脱种种美丽的诱惑。特别是在法律、制度、政策、行政措施等都还不够完整或不够刚性的情况下,我们付出代价就难以避免。
在工业化或许已经接近后期的浙江来说,无论是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经济实力,还是老百姓可以承受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已经品尝过环境恶劣带来巨大代价而形成的社会共识,再加上日趋完善和更具刚性的法律、制度、政策、行政措施等元素。我们今天对环境治理的决心更加坚定不移。我们绝对不能容许再发生大面积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这是“五水共治”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别人的教训或许感受不会那么深刻,自己的教训理应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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