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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瑛:反对官僚主义 坚持群众路线

刘丽瑛

2014年02月18日11:01   来源:山西日报

官僚主义根深蒂固、危害深远

官僚主义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疏离了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侵蚀着党的肌体,背离了党的宗旨,扭曲了执政行为,使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受损,在民众中的公信力下降;官僚主义不注重深入基层,不注重集中民智,是重大决策失误的 “总病根”,是诱发各种腐败现象的 “催化剂”,它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官僚主义的存在还是引起社会上仇官、恨官等不良情绪的主要根源,它损害了社会公平,伤害了群众,失去了群众的拥护和信任,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危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对待各类官僚主义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只有官僚主义得到有效遏制,贯彻群众路线才会成为现实。

官僚主义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历史现象。它的产生与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的“官本位”意识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古代,通过做官可以获得声望、地位、财富等资源。做官,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成为人们主导的价值取向,甚至是一元价值取向。因此,“官本位”价值观便侵蚀人心。再加上古代官僚体制下在用人和治事方面所坚持的“人治”原则,共同滋生了官僚主义产生的温床。而这种影响至今仍没有得到根除。

官僚主义的产生还与官僚体制本身的权力机制设计有密切关系。在官僚体制内部,上下级之间的权力层级关系要求组织成员在官僚体制内必须以服从上级为基本原则。虽然韦伯提出,服从上级的命令并非是服从他个人,而是服从那些非个人的制度,即在制度赋予他的、有合理界限的事物管辖范围之内。

但是,实际情况却是,组织成员在服从制度赋予上级的权限范围内的命令时,往往容易把对职务权力范围内的服从与对上级个人的服从相混淆。再加上对组织成员的监督、评判、晋升和任免一般都掌握在上级的手中,这就必然导致下级成员出于某种考虑而对上级唯命是从。而对于他们所服务的对象——民众而言,则变得并不重要了,漠视民众的需要和诉求,推诿扯皮,甚至收受贿赂等官僚主义现象就产生了。另外,由于组织内部职权设计不合理而产生的机构重叠、规章繁杂、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现象,也是官僚主义产生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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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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