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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莉:进一步深化农牧区改革

杜莉

2014年02月08日14:44   来源:西藏日报

原标题:进一步深化农牧区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西藏要如期同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深化农牧区改革。

一、深刻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改革的战略部署

农村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起点,也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赋予农民更多权利和利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围绕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明确提出了“三个赋予”、“六个允许”、“三个鼓励”、“五个保障”、“七个推进”、 “六个完善健全”、“四个制度改革”、“两个城乡统筹”农村改革新的战略部署。

1、“三个赋予”。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2、“六个允许”。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前提下: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3、“三个鼓励”。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4、“五个保障”。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5、“七个推进”。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6、“六个完善健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7、“四个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8、“两个城乡统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统筹城乡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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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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