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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的法治化——访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

2014年01月14日09:41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原标题:政府职能转变的法治化——访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

  记者:在宏观管理这方面的法治建设您觉得最欠缺的是哪一块?

  江平:宏观调控的法治建设,首先我们没有一个宏观调控法,有人建议搞一个宏观调控的法律。什么叫宏观调控?宏观调控该遵循什么程序?至少这两个问题应该解决。

  记者: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市场监管,您多次强调我国现在的市场秩序不好,您认为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应当从哪些方面入手?

  江平:市场分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的自由,一个是市场的秩序。市场自由应该是更多靠市场自己的力量,这方面的法律总的来说是比较健全了。市场秩序主要不是靠市场自己来解决,应该靠政府来解决,市场秩序跟社会秩序一样,这也是个很重要的方面。如果市场没有秩序,给参与市场的人带来的很大的问题是信心不足,这个市场是很乱的。我觉得我们的市场秩序最核心的问题是诚信,现在严重的诚信不足。买奶粉不买自己国产奶粉,都买国外的奶粉,这就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我们自己的奶粉缺乏信用了。我想信用的建立一方面要靠老百姓自己内心的认知,但他内心的认知是从市场的秩序表现出来的。这次黄浦江上游有一万多头死猪出现,你再说没有污染老百姓也不相信。这都是一个管理的问题,我觉得政府必须严格的实行药品和食品这种安全的秩序,这是最根本的。你想我们现在把药品和食品统一作为一个质量监督管理总局,这就学了美国的经验了。美国就是药品和食品要突出它的重要性,它的安全是绝对第一的,其他产品是次要的。

  政府现在更愿意参与市场的资源分配和管控市场的准入,本来市场的资源和市场的准入是市场的事情,政府不应该管。可是现在政府管了,为什么?利益所在。土地转让政府有好处,土地出让能拿巨额回报。可是涉及到市场监督的问题政府却不太愿意管,这也是利益的所在,因为市场监管得罪人。所以政府不太愿意管太多得罪人的事情,而更愿意管有利益的事情,这就是有些政府机构有点不务正业的原因所在。

  加强市场监管,一个是要有法律,第二个是要严格执法。法律应该说现在基本有了,现在不足的还是执行法律,还是执法这一块。

  记者: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责任、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您认为政府应当如何加强社会管理?

  江平:我觉得这几个方面里面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仍然显得不足,我们现在社会组织还是很不足,我们拿世界各国的环境管理来说。环境管理很大的一部分是社会参与,西方国家真正政府发挥环境管理的职能是很少的,人员也很少,大量的是社会团体。各种绿色政党,绿色组织,你看看澳大利亚或者其他国家对抗日本的捕鲸船只的都是民间船只,所以民间的保护组织作用很大,我们忽略了这一部分。环境管理的问题上现在这么差,关键不在于政府投入的钱多少,也不在于政府管理的怎么样,光靠政府管理不行的,民间的力量是千万不能忽视的。由于民间组织不够,民众的参与当然也就大大落后了,所以我觉得民间的组织和公众的参与一定要放开。现在我们民政部对于四类社会组织放开了,可以不要审批了,不要有挂钩了,这稍微放开了一点,这是一个好的兆头,但是不应仅限于这四个方面,其他方面也应该逐渐放开。

  记者: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是国有企业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手段。您认为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方面,我们过去的改革取得了哪些主要的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未来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江平:政企分开做得比较好,政资分开就有些问题了。因为政资分开有一个问题,就是是不是国家作为出资人,单独成立一个机构,就能够完全解决政资分开?国家作为出资人,当然要来控制,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不能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所以怎么能够把国家资本的代表和政府的职能分开,这可能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有的人建议将国资委作为全国人大下设的一个机构。这个建议是否可行,关键在于全国人大本身的自主性程度。如果人大有更多的自主性,国资委的代表实际上是全民的代表了,那政资分开就体现得更多一点。当然这个问题一直很难,真正把国资委放进了人大,而人大是一个代议机构,怎么来实行管理确实也存在着问题。

  记者:怎样评价过去几十年的国有企业改革?未来国有企业如何深化改革?

  江平:国有企业应该说比过去好了,好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国企盈利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终究是做出了一个了不起的成就,把过去的国有企业亏损变成盈利了。但是就像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自己人所说的一样,国有企业赔钱了挨骂,赚钱了也挨骂。为什么赔钱挨骂赚钱也挨骂呢?我认为赚钱挨骂有两个原因,一个就是国企太垄断了,这是大家公认的。第二个就是国有企业现在的赚,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赚,按照天则经济研究所的材料,国有企业还是亏了很多的,因为它占有的土地也好,资源也好很多方面得到了特别的优惠,如果把这些东西都算进去的话它不是赚而是赔。也就是说,国有企业跟民营企业并不是站在同一条线上进入市场的,它仍然享有了市场特殊的优惠,这点也是学者或者老百姓的意见所在,这两点要考虑进去的话,应该说国有企业的改革还有问题。未来国有企业改革应当完全市场化,应该与民营企业地位平等,各个方面应该都一样。

  记者: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有2年时间了,您对此有何评价?

  江平:我觉得两年来中国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在一些方面取得了很明显的成绩,或者说在比较浅层次的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比如说出版业、文化机构。但是事业单位深层次的一些问题,像学校,医疗机构,没有看到太大的进展,高等学校体制方面没有怎么改变,有些学校设立了董事会,但董事会也不是真正的决策机构。事业单位真正的自治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

  记者:法治包括立法和执法两方面。政府职能转变的法治化首先需要解决立法方面的问题。您认为目前应该出台或修改哪些法律?

  江平:对政府职能转变来讲,行政程序法还是很重要的。我们现在有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现在最欠缺的还是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在湖南已经有了,先行了一步,在一个地方先行试点,对于建立一个全国的行政程序法很有好处。我觉得行政程序法为什么重要呢?有一种说法是程序决定公正。随便举例来说,劳动教养,它的程序就非常重要,劳动教养的决定怎么能够通过,怎么能生效,现在说是由公安部门等三方面组成,实际上是完全由公安决定,由公安部门决定劳动教养那就有很大的不合理性。我觉得行政程序法确实很难,因为每个部门的程序都有它自己具体的规定,但是总的来说得有一个基本的东西,所以我觉得这个也应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另外,有些领域的法律已经严重滞后了,不能老是法律服从实践,实践应当服从法律。

  记者:执法方面,我们经常讲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但是一项针对领导干部的调查问卷显示,大概有40%的领导认为应当公平执法,您觉得公平执法和严格执法的主要差别在哪里?

  江平:严格执法是一个量的表示,而公平执法是一个质的尺度,严格说来公平执法应该是执法最高的标准,但是我们可以在司法方面提公平,在执法方面我们讲公平就会陷入不确定。什么是公平啊?你执法可能你觉得你是公平的,我执法我认为我是公平的,所以在这个公平的问题上有时候是没有一个准确的衡量标准的。就像京剧《玉堂春》中《起解》中讲的:你说你公道,我说我公道,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执法中的滥用、模糊。我觉得法律已经规定了,法律规定了之后应严格按照法律去执行,这个更符合现代执法的观念,更符合中国现代的实际。(记者 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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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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