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建设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 程恩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这既反映了大多数社会群体的企盼,也反映了党中央顺应民意而制定重要的社会建设原则。
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应加快完善“四个机制、六层框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社会制度是维系和谐社会关系和社会稳定的制度保障。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成就,但随着人口加速流动和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我国在治安防控、社会保障、权益维护、户籍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使社会管理难度和风险逐渐加大。同时,传统的以维系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管理方式,因情况变化而不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从秩序和活力并重的现代社会管理理念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应实现三个方面的互动,即在党的领导下,使社会管理网络实现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新的社会制度在内容上主要应建立和完善六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制;加快形成财富和收入合理分配的共同富裕体制。简言之,通过确立“四个机制、六层框架”的制度,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使社会管理工作适应新一届党中央的总体要求。
加快完善社会主义的社会体制和经济体制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其最终目的都应为民生改善服务。以改善民生而改革开放,即民生导向的改革开放,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实惠所在,也是改革开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举例来说:当前我国财富和收入分配贫富分化的问题凸显,必须高度重视和落实邓小平关于解决共同富裕的理论。全社会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经济较快下降、私有制经济大幅上升的根本性变化,是导致贫富分化的首因或根本原因。必须重视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壮大国有经济,振兴集体经济,提高劳动收入份额,采用各种综合调节措施,以便制止贫富分化和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06 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美丽中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 侯永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这是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的战略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基本特征的准确把握,体现了我们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的强力推动下,我国物质财富实现了极大增长,但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生态环境也遭受了较大程度的破坏,人民群众对此意见颇大。这种状况如不迅速改变,不仅发展难以持续,社会也难以稳定。对此,必须对现行的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制度、体制、机制进行改革。面对严峻形势,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包括法律和政策性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责任制度。《决定》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等等。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当然,如果经济发展不能转到低消耗、低污染的模式上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种种努力所产生的效果将会被抵消。我们要看到生态文明建设与其他领域问题存在的错综复杂联系,不能单兵独进,只有统筹兼顾,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取得成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走出一条低投入、低能耗、少排放、高产出、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最终也离不开党的领导。没有党的正确领导,包括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内的各项改革措施就难以落实。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领域,市场尤其容易失灵,这也是被国际和历史经验所证明了的。对此,《决定》也鲜明地指出,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以政府的作用来矫正市场的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