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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发展党内民主的?

2013年11月14日15:30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邓小平指出,“民主集中制的核心是民主”。中共十六大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中共十八大重申了这一点,并强调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党内民主是党内利益协调、避免体制内冲突的重要形式,是一个政党政治制度竞争力的核心内容之一。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能否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能否长久执政,能否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政党内部民主的发展水平。在中共看来,新形势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和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制度、选举制度、党内事务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等,这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的根本途径。

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扬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或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为党的事业建言献策,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命题后,2009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共领导人反复强调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中共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气氛、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而最能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无疑是党员在党内的有效竞争。

浙江省台州市是中国一个东部沿海城市。2011年12月21日下午,面对台州市路桥街道古街社区、新安社区、商城社区组成的第三选区的364名党员,路桥区委书记郑敏强用精炼的语言向党员作了如何为群众服务的介绍,并当面回答党员提问。为准备这次竞选,他提前几周就来到选区,走访了解党员群众的意见和愿望。老党员管梅芳在投完票后说:“区委书记和普通党员一起竞争演说,当面做出承诺表态,让我们信服。”在路桥,从区委书记、区长到一线党员,所有参选党员无论身份职务,都以普通党员身份报名参选,平等接受选举党委委员的遴选。自2004年底开始,台州市路桥区在区镇两级全面推行党代表直选工作,把差额竞争机制引入区党代表公推直选全过程,并在直选大会上专门设置“候选人差额PK”环节。据统计,台州市路桥区此次党代表选举共有674名党员报名参选,最终确定的党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373名,差额比例达到了45.1%。其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下降了,经济、文化、科技、农村等一线代表比例有所增加。从直选结果看,部分上届党代表因5年任期内无所作为或履职不力,有些被竞争对手淘汰,有的甚至没有获得党支部的民主推荐提名;而部分党代表因在任期内较好地发挥了提案、提议、质询、询问、联系党员和群众等作用则再次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支持和肯定。这种直选既活跃了党内民主气氛,又激发了党员的参与热情,更增强了党代表的责任意识,大部分选区的党员到会参选率高达97%以上。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推进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努力和探索。近年来,中共在扩大党内民主方面还做了其他一些有意义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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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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