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交锋
>>褚福灵
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推行职业年金应先并轨后再说
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建立社保制度的基础就是公平原则。目前养老双轨制亟须并轨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制度间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两种养老制度的最终待遇相差较大。虽然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入待遇相对较低的社会养老保险中,确实遇到地方政府的各种阻力,但出于公平考虑,国家还是应该在养老顶层制度设计完毕后,先实现养老双轨制的并轨。
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接近后,再全面推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为公平起见不应取消个人缴费
褚福灵提出,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已推行一段时间,职业年金制度应参照企业年金制度,而且职业年金制度不能过于“优惠”,从而与企业年金制度差距过大。例如深圳建立的职业年金制度就只要财政缴费,而不用个人缴费。褚福灵认为,在企业年金普遍采取单位缴费加个人缴费的情况下,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很可能都是财政负担,如果有些地区再取消个人缴费,与企业年金制度间的不公平就会继续拉大。
对此褚福灵强调,职业年金制度就应该普遍采取个人缴费加单位缴费的方式。但缴费费率,可适当允许地方有一定自主权。
>>郝演苏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
为减地方阻力先推职业年金
郝演苏认为,养老双轨制并轨是一项浩大工程,为了平衡各方利益,需要长时间准备。从2008年开始在晋、沪、浙、粤、渝等五省市开展的试点看来,并无实质性进展,其重要原因就是各地担心并轨后公职人员养老金可能大幅降低,产生层层阻力。
为了最终能顺利推进并轨,使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待遇不降低过多,让各地对并轨不至过于反对,给并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增加职业年金这块收入,将很可能是“必不可少”的。加之此前国内已在企业中推行了多年的企业年金制度,出于对平衡等因素的考虑,对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职业年金也是必然的。
职业年金缴费应该因地制宜
郝演苏说,国家整体方针需考虑各地区承受能力,所以提出采取单位加个人缴费的方式。深圳市财政承受能力较强,有能力不收取个人缴费。
最终的职业年金制度很可能是因地制宜,允许在制度和待遇方面有所差异。国家大面积推行职业年金制度的同时给予各地充分自主权,采取何种缴费方式及费率等,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决定。
对于从事公益服务,及无行政收入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采取只由单位缴费的方式。而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有行政收入且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则考虑采取单位缴费加个人缴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