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安波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努力,我国的国有企业在规模与实力、政企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但囿于委托代理、体制约束、机制失衡、政策性负担、多元化目标等影响或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国有企业行业分布不尽合理(我国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部门的能源、原材料、装备业和服务业部门的金融、批发零售、房地产、通信、交通及基础设施领域,行业分布仍然较广;在很多竞争性领域,国有资产仍有较大分布)、中小企业过多(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占92.8%,小型企业占73.2%)、监管体制不尽完善、效率相对不高、管理相对粗放等问题。其取得的成就与其拥有的资源、与广大民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当前,仍存在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强烈呼声。
同时,我国国有企业“重资产、顺周期、难调整”的发展特征,使其在经济调整期仍然存在着陷入新一轮困境的风险。这也要求国有企业必须未雨绸缪,主动推进改革。那么,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条件是否成熟?这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判断:我国的国民经济实力已大幅提升,当前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尚可,有经济条件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确立,改革风险承受能力较之以前大为增强;上一轮国企改革积累了经验教训,各方对深化改革的认知水平已经大为提高。可以认为,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条件也已基本具备,应抓住当前主动推进国企改革的有利时机。
其次,当前各界对国有企业的性质、定位及深化改革的方向等问题存在不同看法。众说纷纭中如何选择改革的道路?笔者认为,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实际上已指明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些年国有企业被广为诟病的一些问题及所引发的广泛讨论、争议,均与近年来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停滞、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相对缓慢等问题有关。这两个问题又交互影响,进一步强化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此外,两者还都与国家所有权政策密切相关。因此,形成更加明确、系统的国家所有权政策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基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两个主攻方向。
形成更加明确、系统的国家所有权政策
我国已初步明确了“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混合所有的股份制是实现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国有资本在国家安全、自然垄断、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四个行业领域应有控制力;国家控制有参控股等多种方式”等国家所有权政策的基本方针,但总体看还只是框架性的政治安排,关于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的功能、分布及如何处理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与非国有企业、非国有资本的关系等有关重大问题,还有待具体阐释。在新时期,应和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等相关国家公共政策结合,明确关于国家出资和国有资本运作的国家所有权政策,使其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以顶层设计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奠定制度基础。
完善的国家所有权政策体系要求有前瞻性和具体化的目标和机制,有服务于目标的政策体系和工具手段,有能不断改进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组织保证体系:
——首先,要明确国家所有权政策的基本含义,在明确政府的国家所有权目标、明确所有权机构的具体目标、设定国有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规划。
——其次,应明确国家所有权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国家所有权政策的总体政策和具体的针对国有企业的分类管理政策,推进分类管理。
——第三,要定义和评估国有企业的受托责任,制定国有企业信息批露政策,确保国有企业在公司层面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并建立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报告、经营业绩评估和经营业绩审计等实现国家所有权政策目标的治理和问责机制。
——第四,形成促使国家所有权政策不断完善、有效实施的组织体系,明确履行国家所有权政策制定职能、执行职能与监督职能的国家所有权机构主体。国家所有权政策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职能既要有效分解、相互制约,又要协调、避免相互冲突。